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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几个版本中的改变反映了12、13世纪冰岛土地所有权的变化和政治的发展。
《定居者之书》的各式版本还反映了冰岛之外的政治变化,尤其是挪威皇家势力的增强。
在《定居者之书》的最初版本中,强大的挪威人被指责其专制,主要是针对“金发王”
哈拉尔和哈康·格略加德森酋伯爵(Hákareson)。
但是从13世纪末开始,之后的版本试图修改对国王哈拉尔作为规定定居的法律制定者的指责。
12、13世纪冰岛萨迦里描述了挪威国王对奥克尼群岛和挪威所有土地〔“所有奥加尔(òeals)和所有土地,有人或无人居住的,甚至海洋和湖泊”
〕拥有所有权,这显然与早期冰岛酋长和历史学家的看法相矛盾。
但是到13世纪末,情况发生了改变。
1262年至1264年,冰岛人接受了挪威国王的政权,挪威国王不再声称拥有所有土地,而是拥有征税和执行正义的权利,而冰岛首领准备在这些事务上进行谈判。
因此,《定居者之书》是一部了解维京时代末期冰岛社会性质的极有历史价值的资料,比《冰岛人之书》更能反映冰岛酋长保守、世俗的态度。
冰岛人与1015年至1028年间的挪威国王奥拉夫·哈拉尔松之间的协议是另一份了解11世纪历史的重要资料。
双方在1025年或稍后达成协议,但是大约在1085年前后以宣誓确认的形式保留下来,一些条款并入以后的挪威和冰岛法典中。
根据这一协议,冰岛人获得了在挪威的个人权利:抵达后,他们要向国王缴纳一笔个人通行费,并且在战争时期支持国王;回报是他们获得了在挪威的一切个人权利,包括根据海员法和商人法(theBjarkeyjarrettur)有权继承和进行贸易的权利。
这一对挪威城市和港口法律的传统叫法结合了瑞典梅拉伦湖旁著名的维京小镇比亚克(拉丁文为“Birca”
)的名字,意为“桦树岛”
。
尽管在10世纪末它就已经不存在了,但是11、12世纪斯堪的纳维亚许多地方使用的规范水手和商人的法律依然根据“比亚克”
来命名。
根据《冰岛人之书》记载,冰岛世俗法律的撰写始于1117年或1118年冬季。
冰岛自由邦时期留下的法律记录《灰雁法典》的手稿片段可追溯到来自大约1200年,但是留存的主要文本来自于13世纪。
《冰岛人之书》还提到,1000年,冰岛接受了将基督教理念作为律法。
1096年或1097年,冰岛教会法最古老的教会法律(关于什一税的规定)被签署。
所谓的“老教会法”
(《古基督教法》)是1122年和1133年在隆德大主教阿瑟建议和帮助下由主教们起草,包括斯考尔霍特大教堂的奥莱库尔·勒诺尔夫松主教(torlákurRunólfssonofSkálholt)和霍拉尔教堂的凯蒂尔·索施泰因特松主教(KetilltorsteinssonofHólar)。
这些教会法让我们得以了解基督教在冰岛的早期发展。
尽管在12世纪时世俗法是用冰岛语撰写的,但它已经受到基督教伦理和教会态度,以及南欧成熟法学的影响:从《灰雁法典》中就能分辨出伦巴第法或罗马法的影子,罗马法也在教会法中留下了印迹。
成文法的出现也源于基督教的影响。
习惯了某种海员法或商人法的水手和商人具备读写能力,他们比岛上的居民更加熟悉基督教。
由于有海上航线,分散在各岛上的群体比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传统群体更能便捷地同外部世界接触,半岛上有些群体位于偏远的内地。
这部分解释了为什么冰岛人比挪威和瑞典那些位于内陆的群体更早接受了基督教。
对历史学家而言,冰岛萨迦的吸引人之处更多是在于其作为历史资料,而非文学作品。
它们的起源和保存引发了许多复杂和有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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