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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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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世纪城市里的广大学徒来说,他们如果有‘爽文’,那基本都是娶师父的女儿,并继承师父的作坊。

这就是没有背景的小学徒,少有的上升阶梯……但想也知道,只有极少数人有这个未来,因为师父大多有自己的儿子。

从这一点来说,马克西姆确实幸运。

从来就不缺少勤劳肯干又聪明的学徒,他能继承师父的作坊,是有点运气在身上的。

而命运对他的眷顾并未止步于此,就在半年前,一位骑士老爷找到了他,要买下他的玻璃工坊——马克西姆当然不愿意!

这可是一大家子赖以为生,未来还可以传给孩子的产业!

直到对方向他透露,有意买下玻璃工坊的是他的主人,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

她愿意付出一个马克西姆会满意的价格。

马克西姆立刻就对金钱和权势投降了,说的明白一些,他做玻璃匠难道是因为喜欢这一行吗?还不是要生活。

既然做玻璃工坊是为了挣钱,那给他足够的钱,他当然可以卖掉工坊。

得到钱之后,无论是再办一家玻璃工坊,还是投资别的生意。

甚至去乡下买一块地,做一个地主,都是好选择!

不过马克西姆没有选择去买地做地主,即使他的岳父挺希望那样的。

此时乡绅地主阶级比城市资产阶级地位高,类似华夏古代士农工商,地主比商人有政治地位——当然,西方古代‘农’对‘商’的歧视没有那么全面,更没有那么顽固。

至于别的生意,马克西姆也不熟悉,他本打算再收一个学徒,开个小些的玻璃作坊的。

嗯,高价收购玻璃作坊的条件之一就是,之前师父、学徒、帮工的劳动合同都要继承下来。

毕竟路易莎买一个成熟的玻璃工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熟练工人。

所以马克西姆如果要重操旧业,就得另起炉灶,学徒都要再收。

结果却因为玻璃工坊换主人后的‘大动作’,而鬼使神差留了下来。

是的,‘大动作’。

虽然马克西姆的玻璃工坊在此时已经算规模大的了,但路易莎还是不满意!

工坊到手之后,按照她的指示,很快又挖来了两个技艺精湛的师父。

他们原本就开办了小型玻璃工坊(就是一个师父、一个学徒的那种),干脆是连他们的学徒和帮工一起带着来的。

这样一来,玻璃工坊就是雇佣工人二十人左右的大工坊了!

在此时,哪怕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洗羊毛什么的,雇佣人数达到这个数字都不容易!

玻璃制造显然不是劳动密集型,这个用工规模更是稀奇!

之后发生的事,让马克西姆一直庆幸当初的选择——玻璃压延机的推出完全超出了玻璃匠的想象,他们轻而易举就得到了薄厚均匀、表面光滑的大玻璃板!

这可比以前一个一个吹球、制盘、切割小块,然后才能一块一块拼一扇窗户容易多了!

更不要说,这样得到的大块玻璃品质还更高,透光性更好!

这样的窗玻璃,比之前是飞跃式的进步。

其他玻璃匠,哪怕技艺再精湛,面对这种技术进步也是无法竞争的!

这就是时代变了啊!

几乎是立刻,新玻璃工坊生产的玻璃板就垄断了特鲁瓦的窗玻璃市场。

凡是要用玻璃窗的,无论是房窗户、车窗户,都不会找别家。

其他玻璃工坊真得庆幸,庆幸玻璃工坊制作窗玻璃不算主业,主业还是造各种玻璃容器,不然怕是要活不下去!

玻璃工坊并未止步于此,虽然玻璃不便运输,他们还是想办法用松软的稻草包裹捆扎,在木箱里塞得紧紧,给运到了附近城镇销售。

首先就是离得近、市场又大的普罗万、巴尔,以及稍远一些,但完全处于特鲁瓦沿河上游的第戎。

普罗万不说了,布鲁多工商业最繁荣的城市,人口多、平均消费力也比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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