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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这东西一旦纹上去,就很难洗掉了。”
傅朝思说。
“我知道……我从没想过洗掉它。”
既然纹了,那就要留一辈子。
我敢不奢求与你生生世世,但在我想你的时候,低下头……就能看到你的名字。
【番外】我愿意当初叶暮想为了傅朝思的生日礼物,从半年前就开始就着手准备了。
在认识傅朝思之前,他从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也并不在意哪些。
准备礼物这种事对于叶暮想来说,比他做的科研难得多。
从不相信百度百科的他,甚至也开始通过搜索引擎,相信那些毫无科学依据的东西,只为给傅朝思过一个难忘的生日。
直到他半年前路过一家房产的中介,看到校门口那栋小区刚好有一套一居室在急售,叶暮想破天荒的心动了。
相比起傅朝思每天想要和他睡在一起的满足,叶暮想更依赖于他们之间的归属感。
他想和傅朝思有个属于自己的家,不论是浅阳还是首都。
从决定买房到付定金,叶暮想只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
直到写有傅朝思名字的房产证拿到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当时有多冲动。
叶暮想自嘲地摇了摇头,和傅朝思在一起的这将近三年,冲动的事儿他做了太多,也不怕多这一件了。
但不论他做什么,都只是想让喜欢的那个人开心。
仅此而已。
当初傅朝思在锁骨纹上有他名字的纹身后,叶暮想不止一次有过想要纹一个的冲动。
可每次都会被傅朝思制止,之后苦口婆心的劝说他纹身很疼,他不适合这个。
可到底适不适合,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一个星期前,叶暮想没和傅朝思打招呼,独自去了一家纹身店。
老板问他,“打算纹什么?”
“名字。”
“想纹什么地方?”
叶暮想顿住了。
他却没有想过,到底应该把傅朝思的名字纹在什么位置。
难道和傅朝思一样纹在锁骨?那个地方夏天穿着领口较大的衣服,会被看得一清二楚。
傅朝思的爱要昭告全世界,而他只想把自己的喜欢藏在心里。
我爱你,只要我知道便好。
叶暮想转而对老板说,“纹在腰上。”
那是傅朝思喜欢的位置,是他低下头就能看到地方。
叶暮想为了装修房子,没日没夜地忙碌了整整一个月。
这时间里,他一边要做科研,另一边还要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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