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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有种……”
他思考一会儿,从自己贫瘠的汉语词汇中找到一个形容词,“掌控一切的感觉。”
孟格桑噗呲一声笑出来,倒也没说错。
扳指一开始只是射箭的工具,用来扣住弓弦以便拉箭。
到了清朝,旗人多以名贵材料制作扳指,非贵胄不可轻易佩戴,可不就染上几分贵气,显得高高在上了。
孟格桑手上这枚陶瓷扳指应该是仿制的台北故宫博物院的乾隆扳指,黄釉为地,彩绘如意花卉纹,上下口缘各饰有金彩一圈。
不愧是乾隆爷的审美,富贵无双。
“你喜欢这个吗,至龙?”
权至龙点头,他喜欢色彩丰富有特色的饰品。
孟格桑在摊子上挑来挑去,找到一个圈口合适且没有瑕疵的,连同她戴的那个一起买下来。
这东西材料不贵,贵的是手艺。
哪怕是仿品,能做到毫无瑕疵不容易。
孟格桑和老板一番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最后以一个让权至龙目瞪口呆的价格拿下。
“喏,这个送给你。”
帮他戴在右手大拇指上。
权至龙的手修长有力,骨骼分明,戴扳指很好看。
看着看着,孟格桑有了另一个发现。
“指甲怎么回事?”
光秃秃的,摸一下还刺手,一看便知不是正常修剪的结果。
还能怎么地,自己咬的呗。
权至龙傻笑,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孟格桑。
他知道这不是个好习惯,可是忍不住嘛。
每次焦虑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啃指甲,经常伤到。
“你呀,对自己好点吧~”
一个一指弹敲在他脑门上,没有多说。
权至龙晃晃交握的手,“知道啦,姐姐~”
两人继续逛街,走走停停,交头接耳,气氛越发融洽亲密。
路过一个唱片小摊,只是随意一瞥的孟格桑蓦然站住。
长臂一伸,精准地从一堆旧唱片里挑出两张。
封面上的人俊美潇洒,叫人移不开目光。
孟格桑小心地拂过,嘴角噙着一抹笑,“老板,呢个系容少嘅黑胶片?原版定翻录嘅?”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朝孟格桑竖起大拇指,“眼光真系好!
系自己嘅珍藏,原版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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