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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亦辰和高亮都好酒,加之性格相投,这一喝便到了半夜。
不少人在一起,只要喝上一场酒,就能够成为朋友。
二人便是如此,喝得有些微醺之后,说话也不再拘束。
“江兄弟,我也是在生死之间走过的人,追随王爷以后,南征北战,每天都生活在刀尖上,这样的日子不好过呀!”
,他双眼微眯,着实已经醉了。
江亦辰也是一血性之人,“高大哥,以后你我兄弟同生共死,在战场上,一起杀敌!”
若你有难,定会舍身相保!
。
高亮大笑起来,“好呀,有兄弟这句话就足够了,来,再喝一杯!”
。
江亦辰说的可不是酒话,如果连这点血性和义气也没有的话,枉称男人!
“江兄弟,你有什么爱好?”
。
爱好?
江亦辰愣了愣。
他唯一喜欢和永远也不知道厌倦的东西只有足球,可是这个世界或许根本就没有这个东西?说出来,高亮也未必明白。
他轻叹了一口气,“足球,用脚踢的!”
。
“足球,用脚踢的?”
,高亮愣了一下,“不对吧,应该叫蹴鞠吧?”
。
江亦辰惊得坐了起来。
好像对,据史料记载,我国古代的蹴鞠活动,自战国起经历了几千年,在汉、唐、宋时代,曾经象彗星一样,发出闪亮的光辉。
后来,投入清代社会的水中,只留下一点泡沫,终于没落了。
蹴鞠流传了两千三百多年,它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故都临淄,唐宋时期最为繁荣,经常出现“球终日不坠”
,“球不离足,足不离球,华庭观赏,万人瞻仰”
的情景。
而现在是隋末,正是刚刚开始兴盛的时候。
“对,就是蹴鞠,高大哥,你会踢吗?”
。
高亮摇了摇头,“那玩意我只见别人踢过,没兴趣,再说了,我堂堂大将军,弄那些玩意做什么?你也是的,一身好本领,什么不喜欢,偏喜欢那花拳绣腿的东西?”
。
花拳绣腿?
去你妹的!
这可是世界第一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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