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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薛的为什么能讲出这样的话,是把左脸皮撕下来贴到了右脸皮上,一边厚脸皮,一边不要脸了是吧?
时暮放下病历,站起身看着他,讥诮地问:“薛公子是不是当别人都是傻子呢?”
薛应的表情有几分僵硬,还是强撑着笑意,“小暮,你怎么会这样觉得呢?我从来没有觉得你傻过啊,我一直那么喜欢……”
时暮懒得听,直接打断,“你喜欢过我?你对我哪怕有过一分真心,现在都不是这样!”
时暮此刻倒是记起,正是因为原身在薛应这里受尽了伤害,被对方数次宣布解除婚约。
他那几天失魂落魄,才错进了中药谢意的房间。
“所以,别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时暮骂完,薛应的眸光一瞬间冷了下来。
时暮真的背弃自己了?对,因为他有新男人了,那天还当着自己的面给他送了花!
半晌后,书生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唇,“是因为那天给你送花的布坊少东家么?你……喜欢那个男人么?”
时暮简直快被他烦死,“我跟谁在一起都不关你的事,你走你的阳光道,我吃我的麦当劳!
赶紧走,别影响我回家!”
说着强行把他推到医馆外,反手关门,落锁。
薛应浑身僵硬地站在路上,捏着酥糖的手指不断收紧,最后几乎将纸包捏破,片刻后声音陡然提高,“你跟一个卖布的有什么前途?我以后是要当状元的!
你跟了我你还会吃亏么?”
这下惊动了对面今朝醉,有人探头出来瞄了一眼。
时暮锁好医馆,转身看到这书生目光阴鸷凶狠,竟让有着原身记忆的时暮都感觉陌生无比。
“卖布的起码不会无情无义!”
时暮再一次警告他,“不要再来纠缠我,这样我可能还会对你保持着几分身为陌生人的礼仪!”
曾经眼前这小哥儿那么在意自己,把自己当成唯一的信仰,如今却选择背弃。
他是庶子,学字的机会很少,是自己一笔一划地教他写字。
不然他哪有今天,能够开医馆?
见姓薛的站在原地不动,时暮也不看他,抬脚便走。
片刻后才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响起。
时暮转身,看到薛应大步离去,心里终于爽了,最好以后都不要再出现在自己面前。
继续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又听到身后传来妇人的惊呼。
再次回头,看到在一个小巷的岔口,有位妇人摔倒在地,侧着身,痛苦地呻吟着。
薛应站在她前面,只是惊惶地看着,后退两步后,向时暮瞥来一眼,然后开始拔足狂奔,迅速消失在了街角。
时暮赶紧转身,跑向妇人。
刚两步,妇人在地上动了动,时暮才看清,妇人是名孕妇。
顿时加快脚步往,再往前,这下又发现,妇人身下竟然都是血。
心头一沉,用最快地速度冲到她身边,急问:“你怎么样?”
妇人捂着肚子神情痛苦却又着急地喊道:“孩子,孩子,时大夫,救我的孩子!”
鲜血从她身下大量流出,看腹围这妇人已经是孕晚期,伸手触摸腹部,硬如铁板。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她这个情况大概率就是胎盘早剥。
时暮赶紧查胎心,只有二十了。
胎儿正常的胎心速度应该在一百一到一百六之间,二十的心率已经是十万火急,不管是什么原因,此刻必须赶紧给她行剖宫产。
胎盘是伴随胎儿在母体中发育的重要器官。
通过叶状绒毛膜与母体子宫紧密连接,又通过脐带和胎儿相连,负责着母体和胎儿之间营养物质和氧气的传输。
在胎儿分娩后,随着子宫收缩,胎盘也会自动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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