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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戛然而断。
沛然的寒雨被月光塑成璨璨的碎银,天地皆是凄清杳茫的雾白,他是最后的火红色。
、说第十七:第三夜?少年心
“——医闹不得好死啊,”
薄燐坐在窗边一掸绿色的窗纱,凉悠悠地开口道,“二少,郎中混口饭吃不容易,别为难人家。”
闻战重重地哼了一声,不情不愿地松开了揪住郎中的领子。
红云这厮起码削去了云雀半条命,伶芜老板娘连夜去请了烟罗镇最好的大夫,——然而这废物点心绕着云雀转了几遭,捏了半晌山羊胡,憋了半天居然没憋出什么好屁:
“死球了,莫得法子。”
闻战:“……”
——直视我崽种,你再说一遍?
山羊胡生怕这小少爷一怒之下把自己捅成凉州串串,慌慌张张地解释:“要不,我给老爷们指个好去处?”
闻战气结:“你有何用?”
话虽如此,但山羊胡说的也是事实。
偃师的身体的确异于常人,他们的锻体方式极其特别,偃师支配自己的身体就像支配灵子一样——所以偃师的耐战性极高,比如当时被闻征一剑钉穿的云雀、被元磁轮斩断双臂的红云,换作普通人早就该昏死的昏死、该嗝屁的嗝屁,但是偃师能迅速止血并且催动灵息,最大可能地修复自己的身体,从而令自己尽快地投入到下一场战斗中去。
简而言之,偃师就是非常成熟的工具人,知道自己给自己锁血。
但这也带来偃师这行最大的风险:
——抗药。
市面上常见的方子,对偃师的身体都没有什么治疗作用。
如果偃师的承伤超过了自我愈合的上限,那么基本可以开始准备后事了。
“从烟罗往西去,有片梨花林,当地人叫‘四季雪’,那里住着位大夫,据说治好过偃师。
快马加鞭也就两个时辰的功夫,老爷们可以上那儿看看。”
山羊胡又迟疑了片刻,“但是……”
闻战面无表情地抄着胳膊,根本没有搭腔的意思:有屁快放。
“……她嘛,不是什么好东西。”
“嚯,”
薄燐一挑眉毛,“这大夫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山羊胡无端地惧怕薄燐,被后者一搭话浑身都是一哆嗦,越说越底气发飘:“这大夫是个女子,年纪轻轻却独居山林,收容病患还不分男女,这怎么也……不合道理。
反正我给我儿子选媳妇,是断断不会选这种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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