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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珂和仲清霄是相亲认识的,说是相亲,其实是双方家长完全熟识的一次见面。
罗珂的母亲是个很传统的妇人,丈夫在她32岁那年就因病去世了,她膝下没有孩子,便去孤儿院认领了罗珂回来抚养。
罗,是母亲罗美华的姓氏。
罗美华是个矛盾的女人,她有很多古板且传统的思想,比如女主内男主外,女人是决定不了什么大事的,一切还是要看男人的意思;再比如没有生孩子的女人是不完整的,女人就应该以家庭为重,男人在外打拼事业,女人负责貌美如花是她亲口对罗珂说过的话;还有就是,她很不赞成网络上那些奉信单身主义和丁克的年轻思想,觉得那是外来主义,并且无数次说过罗珂一定要结婚。
这样一个被传统思想重重束缚的女人,养出来的女儿却与她格格不入。
罗珂不会做饭,不体贴不会做家务,被冒犯有喜欢扇人的习惯,不爱笑,而且没有月经羞耻。
每一个点都在罗美华的雷点上蹦迪,可是每当罗美华看见自己并不是亲生的女儿时,她都会长长地叹一口气,欣慰道:“算了,只要你健康快乐就好。”
罗美华年轻的时候是护士长,今年五十三岁,已经退休了,三十八岁那年,她救过一个男人的命,正好就是仲清霄的父亲。
骨子里教养很好的仲家答应罗美华今后会无条件答应她一个要求,这个承诺保留了快二十年,被罗美华用来保障自己女儿下半生的幸福。
“哎呀,仲清霄这孩子,我们听说过好多次的呀,人长得英俊也有气质,工作也好,收入也高,重要的是品性还很不错滴!”
听着老闺蜜对自己准女婿的赞美,罗美华总是笑得很隐晦,暗暗把心里的小得意藏起来。
仲家家风很好,这样的家庭教出来的孩子绝对不会差,而且她的小珂也很好,两个人是完全般配的。
见面的第一天是一家甜品店,新开不久,店里的装修风格很田园,连窗户都是很大的田字格木窗,桌子上铺着鹅黄色的格子餐布。
仲清霄到的很准时,若说他对这门婚事毫无异议,那绝对是不可能的,甚至有些抵触,他希望能和罗小姐见面,双方开诚布公地把这件事说清楚,他不喜欢包办婚姻。
可是当他看着穿着粉色毛衣配小短裙的罗珂走进店里来坐到他面前时,早就打好的腹稿突然一个字也用不上了。
一月份的天气,路面上还堆积着雪,她就只穿了一件毛衣和短裙,修长白皙的双腿露在外面,好像一点儿都感觉不到冷。
起初仲清霄以为那是什么光腿神器,后来才知道罗珂腿上是真的什么都没有穿,她好像很喜欢穿裙子,几乎要天天穿,而且不喜欢穿长腿袜。
两个人刚见面,罗珂就开始对着这位准丈夫报自己的身份信息:“罗珂,身高163,毕业于申城音乐学院,三围是……”
“等等!”
仲清霄及时打住了她,他听罗阿姨说过,这位罗小姐不爱与人相处,性格可能有点奇怪,果然很奇怪……
他温和地笑了笑,开口自我介绍:“我是仲清霄,是大学教授。”
两个人均是第一次相亲,罗珂并没有仔细听他说的话,因为她的注意力都被仲清霄那张脸所吸引。
在她来之前,罗美华女士把对方的长相夸得天花乱坠,然而罗珂现在觉得好像也不过如此,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他只有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与寻常人类长得毫无分别。
奇怪的是,罗珂自见到他开始,体内就有一股痒意,很汹涌,像藤蔓一样从心底滋生出来,疯狂扭曲涌动着。
人类的□□行为其实也没那么单调乏味,她想。
相亲的时间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两个人慢热得连一次手都没拉过,但却住在一起。
卷毛洗完澡后短暂变得很香,而且露出了原本纯粹的毛色,是一只棕黄色的卷毛小狗。
仲清霄抱着它,它就很黏人地往他怀里钻,都蹭湿了仲清霄胸口的衣服。
只是依旧很怕罗珂,虽然不会再呜呜地唬人了,但还是绕着罗珂走。
“它好像更亲近你。”
罗珂无感情地评断了一句。
仲清霄道:“不会,小狗都很有灵性,肯定会最喜欢第一个带它回家的人,而且你今天救了它的命,流浪狗一般都很聪明,卷毛心里肯定清楚的。”
仲清霄在安慰她,罗珂听出来了,虽然她觉得自己并不需要被安慰。
能躲过捕狗队的抓捕,卷毛的确很聪明,而且罗珂看见它的时候就知道,卷毛的敏捷度也很好。
但是这样的程度远远不够,它完全没办法在不久后的异变中生存下去。
见罗珂一直盯着卷毛看,仲清霄以为她很失落,主动提出给了罗珂与狗狗亲近的机会。
“它蹭了我一身水,我要去洗个澡,你能帮它把毛毛吹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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