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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凌晨,”
小姑娘舀了一勺馄饨汤,顿时整个身体都暖和了起来,“你们呢,最近在忙什么?”
沈忘言还没来得及回答,客栈外面吵吵嚷嚷走来一伙人,约有四五个人,只有两个进门往他们的方向走来,剩下的都留在门口候着。
他们穿着蓝色的工装,头上戴着安全帽,手上戴着白手套,不知道是做什么工作的,但衣服帽子和手套,甚至是脸上都沾着泥土和白灰。
“沈老板,北区那块儿的工程也结束了,找到一个这玩意儿,您看是么?”
工头摘了手套,可手上仍然一块黑一块灰的并不干净,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在衣服上搓了搓手,随后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块残缺的玉饰。
只见小少爷也不嫌弃他,从他手里接过玉饰,放在手心里把玩。
你说沈忘言也挺奇怪的,平常洁癖的要死,衣服上有一点儿灰都要换,夏天天热的时候出了汗就要洗澡,一天能洗八次澡。
可有时候他又给人一种并不怕脏的感觉,上次在雅安,他直接趴在地上找线索。
这会儿更是把刚从土里挖出来的东西放在手上研究,而且也没有对这些全身都是汗臭味的工人表现出一丝的嫌弃。
宝乐把脑袋凑了过去,一同研究起沈忘言手上的这块玉。
这东西并不大,大约只有拇指盖的大小,即使不残缺也不会大过两个指甲盖。
玉上雕刻凹凸不平,边边角角填了很多泥土,勉强可以看出雕的是只老虎,只是现在只剩虎头和小半个虎身。
这种玉饰一般是用来做挂坠的,玉的成色不错,虽然没有专业检测工具,但宝乐猜测是满清时期的物件儿。
沈忘言应该是也看出来了,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这不是我要找的东西。”
工头一听,有些急了:“沈老板,这女萝山可给我们挖的差不多了,按您说的分四块,如今这北区可是最后的一块了,咋的还不是呢?”
沈少爷沉思片刻道:“也不一定就在女萝山上。”
“啊?”
工头傻眼。
沈忘言拍了拍他的肩道:“兄弟们这几天辛苦了,喊大家进来吃早饭吧。
吃完早饭把工资给大家结了,我这活儿就到这了。”
说完沈少爷拿出一张银行卡,这给钱的架势和当初在元宝斋,让宝乐修复藏书血玉镯时差不多,只是不知道这次出手阔绰的沈少爷往卡里打了多少钱。
小姑娘想着想着突然觉得不对啊,这又不是他的钱,这是镜中界沈家的钱!
当然这些,她只敢在心里腹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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