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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飞到空中,紧接着直扑尼尔斯·豪格尔森而来,爪子抓进了他的肩膀,并用嘴去啄他的眼睛。
男孩子用一只手捂着眼睛,用另一只手极力挣脱。
与此同时,他用足全身的力气呼喊救命。
他意识到,他的生命真正处于危险之中,他自言自语地说,这一次肯定要完蛋了。
现在我告诉你们一件非常巧合的事,就在尼尔斯·豪格尔森跟随大雁们周游瑞典的这一年,有一个人也在到处旅行,她想写一本关于瑞典的,适合孩子们阅读的书。
从圣诞节到秋天,她一直想着这件事,但是一行字也没有写出来,最后她灰心地对自己说:“你是没有能力写这本书了,还是坐下来,像往常一样,写写神话和小故事之类的作品,让别人去写这样一本富有教益、严肃认真和没有一句假话的书吧!”
她几乎已经决定要放弃这项工作了,但是又觉得写一些关于瑞典的美好事物还是很有意思的,因此她又舍不得放弃这项工作。
最后,她忽然想到,可能是因为她长期身居城市,周围除了街道和墙壁什么也没有,才使她迟迟动不了笔。
如果到乡下去,看看森林和田野,情况也许会好一些。
她出生在韦姆兰省,对她来说很明显,她的书要从那里开始写起。
她首先要写一下她成长的那个地方,那是一座不大的庄园,位置偏僻,那里仍然保留着许多古老的传统和习惯。
她想,孩子们听到那里的人们一年四季所从事的各种劳动一定会觉得很有意思。
她要告诉他们,她家乡的人是如何庆祝圣诞节、新年、复活节和仲夏节的,他们用的是什么家具和生活用品,他们的厨房和储藏室、牛棚和马厩、谷仓和蒸汽浴室又是什么样子的。
然而,当她要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她的笔却总不听使唤,她实在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她对以前的事情记忆犹新,这是确定无疑的,而且她似乎仍然生活在那个环境中。
但是她对自己说,既然要到乡下去,那么在动笔写家乡之前,应该再去一趟,看看那个古老的庄园。
她已经阔别故乡多年,找个由头回去看看也不是什么坏事。
实际上,这么多年来,她无论走到哪里,总念念不忘自己的故乡。
诚然她看到,其他地方比那里更美也更好,但是她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到她在童年时期的故乡所感受到的那种安谧和欢悦。
然而对她来说,回故乡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因为她家的小庄园已经卖给了她不相识的人。
她固然认为,他们会很好地接待她,但是她故地重游并不是为了同陌生人坐在一起交谈,而是为了在那里能够真正重温昔日的生活。
因此她决定晚上去,那时一天的劳动已经结束,人们都会待在屋里的。
她全然没有想到,回故乡去会成为那样一桩奇妙的事情。
当她坐在马车上向那个古老的庄园驶去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变得更加年轻,一会儿,她不再是一个头发开始灰白的老人了,而是一个穿着短裙、梳着淡黄色长辫子的小姑娘了。
她坐在车上认出沿途一座又一座的庄园,在她的脑子里似乎故居的一切依然如故。
父亲、母亲和妹妹们会站在台阶上迎接她,那位年老的女佣人会跑到厨房的窗前去看是谁回来了,奈露、富莱娅和另外几只狗会蹦蹦跳跳地朝她跑来。
她越是接近庄园,心里越是高兴。
现在已经是秋天,大忙季节快要来临,但是正因为有许多活要干,家里的生活才不会单调和枯燥。
一路上,她看见人们正忙着在刨马铃薯,她家里的人一定也在刨。
他们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把马铃薯碾碎做成淀粉。
那是一个温暖而舒适的秋天,她想菜园子里的蔬菜不一定都已经收完,至少卷心菜还长在地里。
不知道啤酒花是否已经采完,苹果是否已经都摘下?
最好不要赶上家里大扫除,因为秋会节快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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