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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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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甚么要到“内地”
来?不大可解,也没有人问过他。
自然,你现在要是问我为甚么大远的跑到昆明过那么几年,我也答不上来。
从前很说过一番大道理,经过一个时间,知道半是虚妄,不过就是那么股子冲动,年纪轻,总希望向远处跑;而且也是事实,我要读书,学校都往里搬了,大势所趋,顺着潮流一带,就把我带过了千山万水。
总是偶然,我不强说我的行为是我的思想决定的。
实在我那时也说不上有甚么思想。
——我并没有说现在就有。
这个人呢?似乎他的身边不会有甚么偶然,那个潮流不大可能波及到他。
我很知道,我们那一带,就是像我这样的年纪也多还是安土重迁的。
在家千日好,出外一时难,小时候我们听老人戒说行旅的艰险决不少于“万恶的社会”
的时候。
他近四十边上的人了,又是“做店”
的。
做店人跑上五七个县份照例就是了不起的老江湖,关于各地茶馆,浴室,窑姐儿,镇水铜牛,大火烧了的庙,就够他们向人撩一辈子;这种人见过世面,已经有资格称为百事通,为人出意见,拿主意,凡事皆有他一分,社会地位极高,再也不必跑到左不过是那样的生疏地方去。
他还当真走上好几千里干甚么?好马不吃窝边草,别了甚么气,要到个亲旧耳目不及的地方来创一番事业,等将来衣锦荣归,好向家里妻子说一声“我总算对得起你们”
么?看他不像是那种咬牙发狠的人,他走路说话全表示他是个慢性子,是女人们称之为“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来”
的角色。
再说,又何必用这么远,千里之内尽可以作个跨海征东薛仁贵,楚国为官的秋胡了。
也许是他受了危言耸听的宣传,觉得日本人一来,可怕到不可想像程度,或者是他遭了甚么大不幸或难为情事情,本土存身不得,恰好有个亲戚,到内地来作事,须要个能写字算账的身边人,机缘凑巧,无路可走之中他勃然打定了主意来“玩玩”
了?也只是“也许”
。
——反正,他就是来了。
而且做了完全另外一种。
到我们认识他时,他开了个小吃食铺子,在我们学校附近。
初时,大家还带得三个月至半年的用度,而且不时还可接到汇款,生活标准比在家时低不太多,稍有借口,或谁过生,或失物复得,或接到一封字迹娟秀的信,或没有理由,大家“通过”
一下,即可有人作东请客。
在某个限度内还可挑一挑地方。
有人说,开了个扬州馆子,那就怎么样也得巧立名目的去吃他一顿。
有时,过了热市,吃饭的只有几个人,菜都上了桌,他洗洗手,会捧了把细瓷茶壶出来,客气两句,“菜炒得不好,这里的酱油不行”
,“黄芽菜教孩子切坏了,谁叫他切的!
——红烧才能横切,炒,要切直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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