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一路小说网】地址:https://www.waynot.net
二十二
banner"
>
潘汉年究竟犯了什么罪呢?据1955年4月3日公安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批准逮捕潘汉年的报告中,罪行主要有
一是说他在抗战时期曾经背着党同汪精卫进行勾结,并长期隐瞒,欺骗了组织;
二是说他在解放后担任上海市副市长职务时,在饶漱石、杨帆“包庇掩护”
特务分子和反革命分子问题上负有责任。
越八年196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对潘汉年的《刑事判决书》中,所列罪行三项:
一是说他在1936年的国共谈判中,就“秘密投降了国民党,充当了国民党特务”
,“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内从事内奸活动”
;
二是说他在“抗日战争初期,秘密投降了日本特务机关,当了日本特务,并与大汉奸汪精卫进行勾结”
;
三是说他“在上海解放后,掩护以胡均鹤为首的大批中统潜伏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并供给盘踞在台湾的敌人情报”
,“致使敌机在1950年春天对上海进行了连续轰炸”
。
等等。
细心而公正的读者阅毕拙作以后,自然会对上述权威式的判决作出一个结论:否。
但是,一向以实事求是为生命的共产党人为什么会作出如此荒唐的结论呢?这不能不值得每一个共产党人深思,并从中引出血的教训!
潘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大冤案。
“在此之前的党的高级干部中,像潘汉年这样直接指控为‘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实属绝无仅有。
另一方面,因潘案而受株连,后来陆续被捕的有七八十人之多;没有被捕而由原工作单位进行审查的人就更多了。
这些被株连的人,其中很多都是参加革命工作多年,和潘汉年共过事的老共产党员,不少人是在党和政府以及军队里担任了重要职务的。”
株连是封建社会的产物。
共产党人是最反对株连的。
为什泛、“潘案”
―乃至以后的数次运动中―尤其是“文革”
中会越株连越广呢?如果再看看潘汉年的侄儿潘可西老人写的如下这段话,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又该作何感想呢?
“汉年三叔是我们潘家最早参加革命的,也是潘家对革命做过最大贡献的人。
但我们潘家从未因他而得到过什么好处,却因他而遭受了长期的牵连。
解放前二十多年,他是有名的共产党,我们潘家被人另眼相看,倍受歧视;解放后不久,他又成了所谓的‘反革命’,我们潘家又受他株连了二十多年。
连潘家从没有见过他的下一代人,在升学、参军、入党、提干等等方面,也都受到了无辜的株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