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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要掩饰什么,陆洁偏过身子,在丈夫的脸上吻了一下。
瞧得出来.于潮白的化学反应并不明显。
“待一会儿,好好洗洗头。”
于潮白抽了抽鼻子。
陆洁想说“都是炒菜时让油烟熏的”
,可是她抚抚头发,说出来的却是:“谁洗碗,收拾桌子?”
“你去吧,我来,我来。”
就这样,陆洁进了卫生间。
陆洁洗得很仔细。
先是头发,于潮白抽鼻子嗅闻的模样,让陆洁印象很深。
依次洗下来,到了脚趾。
脚趾和手指一样,都涂了指甲油。
手指甲是透明色,脚趾甲却是樱桃红。
樱桃红色的指甲油晶亮亮的,闪着盈盈欲滴的水色。
于潮白说,他喜欢吃樱桃,陆洁就做出十颗樱桃来,女为悦己者容,陆洁做得很精心。
除了樱桃,于潮白还喜欢草毒。
每当他探出脑熟向胸乳仰望的时候,他就会欣喜地说,他看到坡顶上的两颗草毒了。
于潮白的食欲很好,那种贪吃的样子,常常让陆洁又高兴又害怕。
喜欢草毒可以从医学和心理学的角度做出解释,它源于孩提时的恋母情节。
那么,喜欢樱桃呢?它是不是应该属于广义的精神病学的范畴了。
陆洁出浴的时候,随手把脱下的底裤和胸罩扔在了浴缸边,另换了一套全新的。
新的和旧的完全是同一个颜色,同一种式样,同一种质地,同一个牌子。
都是那样的雪青色,有些像天空,像那个能容纳和铺陈无边遐想的天空。
都是那样的饰边和花纹,就像镂在甲骨上的象形文字,营造出一种无法解读的神秘感,让人不能不生出探奇之心来。
陆洁还记得,当年是由于潮白陪她去置办那套行头的。
于潮白说过,他最喜欢武装带和战旗,战士看到它们,就会萌生冲锋陷阵的冲动。
后来,于潮白果然向陆洁验证了此言的不谬。
当那一刻来临的时候,于潮白兴奋地将三条边的旗帜戴在头顶,就像攻城拔寨的勇士将对方的恺甲挑在矛尖上一样,骄傲地炫耀他那征服者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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