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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撒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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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炎热的早晨,三毛在烈日的照耀下醒了过来,浑身湿淋淋的。
她晕乎乎地起床拉上窗帘,床单上她躺过的地方都被汗水浸湿了。
窗帘是她用沙漠的彩纹土布自己做的,同样的布,还做了床单,沙发套。
沙发和床都是JOSE做的,用棺材店扔掉的包裹棺材的木板。
她像平时一样呆呆地坐进旧轮胎填满软布棉花的垫子,她想到自己在文章里写过的:“我,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里,慢慢的坐下去,像个君王。”
这是她一天的第二次睡醒——她睡觉分三次,清早三点到五点一次,因为五点JOSE会上班,八点到十一点再睡一下,中饭四点吃,下午六点睡午觉到六点半,十一点吃晚饭,然后看书到三四点。
她一觉醒来,发现脑子里面笼罩着一层低气压似的不祥的预感。
可是真正让日子难熬的不是自己对厄运的预感,而是仅凭这些预感无法做出应对的措施。
她这时,已经真正成了三毛——陈平这个名字越来越黯淡,除了家人外,台湾那些认识或不认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长发垂肩在沙漠里玩过家家的东方女人,三毛。
她是在蜜月之后,开始写文章的。
第一篇是《中国饭店》,讲在沙漠里怎么样用有限的资源做饭。
这篇文章里,她很踏实地承认,夫妻生活总是在吃饭,其余的时间在赚吃饭的钱。
她将那些苦趣写得很活泼,她也在书写的过程中,换种眼光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
善于想象的她可能修饰了她与JOSE的生活——她在文章里称JOSE为荷西,她为他选定了这两个字做中文名字,也将他塑造成了一个理想的丈夫——她善意地给她们的生活添加了些并不存在的闪光点,但是,谁又能怪罪她呢,她只是希望在台北的家人能因为这文章而松心的笑,况且,这些生活真实地出现在她脑海中,又真实地给读者带来了快乐。
中国的文坛上,从来不缺乏才女,但是,一直都没有即有侠女风骨又是贤妻的才女。
她当然不知道远在千万里的家乡,她成了著名的作家,她有些沮丧地过着重复的日子——艰苦又平淡。
她最开心的时候,不是丈夫回家,而是收到来自家乡的信件与包裹。
每当她抱着那些远洋而来的纸与物品时,就能感觉到自己与文明世界的联系——有时候,她会莫名其妙的欣喜,因为,她是他们那些文明社会与沙漠文化惟一的通道。
她写做饭,写结婚,写看人洗澡,写沙漠邻居,写沙漠的娃娃新娘??她谨慎地挑选着生活里可以做为写作对象的人与事,她的文章里没有舞会,没有约会,有的是黄的沙咸的水,她的文字因为沙漠而厚重起来,她感觉自己仿佛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里,她失去很多,但是得到了更多。
她自己意识不到文章的价值,她甚至还以为这些笔调活泼的东西不如她十八岁时写的那些造作的愁思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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