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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我们同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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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亲爱的,我们同居吧。
我的表情纯真可爱,却仍然将和其吓了一跳。
他说:你想做什么?
同居,只是同居!
我继续笑,直到和其的眼睛在我的笑声里越来越迷茫,他问:乔米,你这是怎么了?
他的意思仿佛我是一个饥渴到不得不找一个男人来安慰的女人,而他的表情仿佛也做好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准备,一副“与其让你饥不择食,不如我两肋插刀”
的样子。
我捶他:别想歪了,我指的同居是同住,同住一套房两张床,天越来越冷,我住得离公司实在太远,最近要做一个很重要的顶目,需要早到晚归,很不方便,而你家,呵呵,离我们公司最近,需要到你那儿借住一段。
和其的眼睛黯淡下来,随即换上释怀的表情,连连拍胸:吓了我一跳,兔子还不吃窝边草,我以为你打算将本世纪最后一个纯情少男也荼毒呢。
我将准备好的包放在他手里,告诉他,别想得那么美,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同居男友,同居男友的定义就是,我难过时你要陪我难过,我寂寞时你要陪我聊天,我逛街时你要给我买单,还要给我做饭给我洗衣,除了不谈恋爱什么都可以谈。
和其是个好男人,但是事情往往就是这么遗憾,像席慕容在诗里感慨的一样:不是出现得太早就是太晚。
认识和其的前三天,我认识的男友列侬。
列侬以他的无所畏惧和霸道吸引了我。
只是喝过两打啤酒,他就向众人宣布:我喜欢上了乔米,从现在开始我要追求她。
然后不等我反应过来,他的唇便烙在我的唇上。
或许是因为酒精,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示爱方式,吻完后我还半天没有作声。
看着半空中被不同的手举着的酒瓶,听着大家欢快地嚷嚷时,我才明白自己成了速配恋情的女主角。
列侬在我耳边说:不反对就表示默许。
看着他闪亮得像陷阱一样的眼睛,我哭笑不得:有没有搞错?这比电视征婚还要快!
列侬一口气喝尽一支酒,冲我眨眨眼:亲爱的,这是一个讲究速度的时代。
和其是列侬的朋友,认识他时,我刚从一个独身女人转型为列侬女友三天。
他向我伸出手来:已经听说了你们的故事,你很有勇气。
我哈哈地干笑,握握手,将自己藏到列侬的身后。
身边全是列侬的朋友,在这么多陌生人中间,我极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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