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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南的父亲名叫李富贵,在家中排行老二。
老李这一辈儿有三个男娃,老大李富强在红山县县政府上班,老二李富贵则继承了家族的衣钵,做起了老本行,在家里开了个老医馆,人少的时候会带着李向南走街串户,当个赤脚游方郎中。
老三就是李富勤,在红山县的国营农场工作,是办公室的干事员,主要负责农场的外联工作。
其实李富勤的年纪并不大,属于李老爷子老来得子,本来想生个闺女的,一看又出来了个小子,后来想要儿女双全的心思便停歇了,他今年也才刚刚四十岁,正当壮年。
正是因为这个三叔只比自己大二十岁,小时候带李向南最多的也是他,说两个人的感情比李向南跟他爸都要深厚都没问题。
下河摸鱼,上山掏雀,田埂里逮鼠,野地旁烤薯,一幕幕温馨有趣的画面从李向南的脑海里钻出来,没来由的便让他看着三叔的眼眶跟着发酸发红。
看着陪自己长大的三叔,有滋有味的吃着红薯,李向南一屁股坐在他旁边,从兜里摸出烟盒,给他散了一根,夹在了对方的耳朵后,问道:“三叔,你农场里不忙嘛?怎么有空跑燕京来了?也不知道提前说一声,还让你在这等我这么久!
你慢点吃!”
“你不说还好,一说起这个,我就对林卫民那小子一肚子埋怨!
你说要来燕京,犯得着这么急嘛!
高考刚结束,就要带着你和楚乔过来。
合着林楚乔是他妹妹,你不是我侄子啊?他们想尽快团圆,那咱老李家还没吃到你的庆祝酒哩!”
三叔很是愤慨的说。
一听这话,李向南就明白了。
家里对林卫民这么急着把自己带来燕京实际上是有怨言的,毕竟他跟李家打了招呼不假,可自己毕竟没有亲自去告别,于礼数上确实有欠缺。
“三叔,”
李向南闻言咧嘴一笑,“人林家的女儿在咱李家屯吃了好几年的苦,这不是急着回来想弥补嘛,咱又没事,我又没受多少委屈!”
“嘿,你小子!”
三叔李富勤眼珠子一瞪,黝黑的脸上很是心疼道:“你净帮林家说话了!
小子嗳,不是我说你,你向着他们家,他们都不念你好,不然会张罗着让你和楚乔离婚?”
恰好李富勤吃完了红薯,李向南便顺手掏出了一截手帕递了过去,这时才发现昨天丁雨秋的手帕还在自己兜里,便是一愣。
李富勤瞅见那一抹粉红手帕,脸上一红,啐了一口:“拉倒吧,我可不兴用你这玩意儿!
我拿手擦擦就行了!
这手帕是楚乔的?”
“那倒不是,同事的!
忘了还了,待会还回去!
咱走吧!”
李向南扶着他站起身,去拾那些大包小包。
“我就说咱向南有本事儿,没了林楚乔,咱还有王楚乔张楚乔喜欢呢!”
李富勤瞥见李向南规规矩矩的将手帕收进兜里,便笑着揶揄他:“那女娃长的咋样?有没有楚乔好看?”
“三叔~”
李向南很是无语的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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