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一路小说网】地址:https://www.waynot.net
“这玩意儿就你们老人和女人才喜欢,我就不大喜欢,太甜了!”
徐清玄说话直接,“不过,入乡随俗,这玩意儿偶尔吃一次就行了,小辫子,晚上带我们吃手抓羊肉,大烩菜之类的,我觉得还是大肉好吃一些!”
“小玄子,你注意一下形象,你的名字取得如此道骨风流,怎么一吃饭就露了原形?晚上大鱼大肉的,不好!”
金灿的话没有得到众人的赞同,商老头,直接称赞徐清玄:“小玄子,好样的,我支持你闹家庭革命,还没结婚就管东管西的,小金子,你这样不好,不好!”
布达拉宫“那我可不管你们了!”
金灿娇声说道,“以后我们家女主外,男主内!
我倒要看看我能不能养家啦?!”
“好样的,小金子,你太大气了!
我家的美珍要是认识你,一定会想和你做朋友,她就一风风火火的川妹子,为人处事也大气,你是哪里人啊?”
尼玛一说到对象的脾气,也是一脸的骄傲,感觉对象厉害他就厉害一般。
“也算是老乡了,我是渝城人,跟川省人一两年前还是一家呢,现在分了家,也是亲兄弟!”
金灿对于渝城还是非常有感情的,上辈子一直生活在渝城,几乎没有离开过,现在离开了渝城,以后回去的机会肯定少了,想想都难忘。
“唉,你们渝城可不错,现在成了直辖市,以后发展起来可不会比北上广差多少了!”
尼玛因为导游的关系,接触的人来自五湖四海,接触的人多了,话接话的,对外面世界的了解可比土生土地长的本地人多许多。
“哪座城市都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地方,你们藏城也不差,有风景优美的自然风光,有你们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是一座有魂的城市!
这样的城市生活起来也有味道呢!”
金灿就喜欢这样有味道的城市生活,生活的城市要是没有味道还不如换一座,就比如深市,一座完全的现代化城市,绝大多数的外来人口,钢筋水泥味道重过其他一切!
“小金子,不愧是高中生,真会说话!
有魂的城市,我们藏城还真的是存在灵魂一说呢!
我喜欢我生活的城市,要是让我背井离乡,我还真不大舍得!”
对于藏城,尼玛有着深厚的感情,而且他是藏族人,去到外面,许多生活习惯根本就不适应,还在生活在熟悉的地方更好一些。
“灿灿,我们吃得差不多了,就进行下一个节目吧?”
徐清玄看金灿和人越说越开心,有些不得劲儿了,赶紧插话,“小辫子,你有什么安排吗,我们朝圣之路精不精彩可就看你的安排了!”
“我们下午时间不长了,就直接去布达拉宫吧,这里是历代达赖喇嘛的冬宫居所,要是运气好的话,遇到活佛,也算是一场造化了!
就算是我是本地人,也只有特别的民族节日时,才能远远看上一眼活佛!”
对于藏民来说,活佛就是他们的天,就是他们的信仰,所以,金灿听他说道活佛,赶紧把表情朝着严肃化转变,说道也郑重起来,“小辫子啊,活佛可遇不可求,我们就顺其自然吧!”
“小金子,我感觉你与佛有缘,说不定还真会让你遇到!”
尼玛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有一种这样的感觉,他感觉活佛也在指引他让他带着金灿一行人前去一般。
“那我们出发吧。”
徐清玄对于金灿的运气一向不怀疑,不过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儿,要是活佛真那么神奇,他说不定还真能看穿他和金灿的前世今生,毕竟他和金灿重生,本来就与佛珠有关系。
“那我们赶紧吧,时间不等人呐!”
商老头去过布达拉宫,但是没见过活佛,听尼玛提到活佛,他还未说出口的拒绝,就石沉大海了,他可是知道金灿是大气运之人,跟着她,说不定还真能见到活佛!
开车到布达拉宫花了几人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下车后,金灿感觉这里的空气还真不大一样,呼吸要频繁一些人才舒服,这才让她想到:“小辫子,你车里有没有氧气罐啊?我害怕我们头一次来这里,不大习惯,有高原反应就麻烦了!”
“咦?我这事儿还真给忘记了,以前商老头一向是独来独往的,他很适应这里的空气,我也没怎么重视这一点,小金子,还有小玄子不好意思啊!”
尼玛真的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他这次大意了,以为是熟人,就没有把准备工作做好,这样下去可不行。
“没关系,不过,该做的准备工作还是得做,你现在带我们去买氧气罐,还有葡萄糖还有矿泉水之类的也来得及。”
徐清玄提议得到大家的认同,两男人就一前一后去了附近的商店,不大一会儿,两人就提着塑料袋出来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