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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当我卖给你们。”
絮林笑得两眼弯弯,道,“五十,正好是我回家的路费。”
船靠岸后,絮林就迫不及待跳下船,奔向十区的码头售票处。
跑出去没多远,女人急匆匆喊他:“哎小伙子你的衣服!”
她手上捧着那套洗干净的侍应生衣服要来追他,絮林远远地喊:“我不要了,麻烦你帮我扔了吧!”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女人愣愣的,不知道把手上这件衣服如何是好。
她并不认识邮轮服务生的工作服,摸着是好料子,只知道很贵,这么随意地叫她丢了,一时间还有些肉疼。
她返回船舱找男人拿主意,男人正对着光照着手上那只断了个口的金镯。
女人很不安:“老公,把这东西收下真没关系吗?”
“没事,坏了的东西能值几个钱,况且那小子是十三区的,十三区都是穷人,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大概是某种仿制品吧,不收那小伙子也犯倔,收了就收了吧。”
“我的乖乖,这赝品做工还真不错,宝石怎么这么亮……待会儿去店里修一修,给咱闺女当礼物,她肯定喜欢这种漂亮东西。”
女人想到刚才絮林信誓旦旦让她拿这镯子去换钱的态度,完全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
她心绪不宁,放下衣服拿出手机搜,搜了一圈,手哆嗦起来。
男人见她盯着手机抖个不停,头伸过来看:“怎么了你?”
这一看,也惊住了。
他们手上的这只金镯,和多年前,主城丹市某拍卖会以天价拍出的那只金镯一模一样。
男人数着成交价后面的零,两夫妻的手一同哆嗦起来。
“这,这赝品原来仿的是这一件啊,做的跟真的一样……”
“……”
“……”
“这不会是正品吧?”
男人慌得快托不住手里的东西,“那小子……那小子该不会是从哪里偷来的吧?”
“这镯子一看就知道戴在他脚上有段时间了,谁会想不开往脚上戴一个取不下来的赃物?”
“那这玩意儿,怎么弄啊?”
两个人跌跌撞撞追出去,絮林早已经买好了去十三区的船票,登上了回家的船。
他倚在船头栏杆上,用剩下的五块钱买了根烤肠,迎着海风吃得满嘴流油。
两个小时之后,他终于再次登上十三区的土地。
十三区的码头很小,海边礁石处大大小小的缝隙里堆满了久未清理的垃圾泡沫,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腥臭与挥散不去的潮湿霉味。
时隔六年,一切都没有变。
岩雨乡之所以叫岩雨乡,是因一年四季阴雨不断,天空永远灰蒙蒙的,雾气弥漫。
这里最常见的就是逼仄阴暗的街道,里面可能随时会跳出来几个抢钱的小混混,嚼着不知道还有没有滋味的口香糖,手里拎个啤酒瓶或者棍子,在蝇虫环绕的垃圾桶旁边叫嚣着让你把钱拿出来。
下过雨之后,泥泞的地面上会铺满深深浅浅的水洼,街道边矮小的居民楼不隔音,这家叫骂那家打麻将街头巷尾能听个清清楚楚。
十三区的环境侵蚀了这里的所有人,大家都吸着劣质的空气,散发着同样被虫蛀过的气息,用一双浑浊的眼睛看着各自没有前途的未来,被酒精麻醉的腐烂肢体僵硬地舞动,及时享乐地苟活着。
絮林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无数次想要逃离,可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历经了这么多事,他发现自己最终还是只能在这个地方找到自己的归属。
岩雨乡路面湿滑,絮林循着记忆中的方向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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