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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Y,时间飞逝感觉不算什么,因为它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很快。
寂寂长夜,我偶尔会想起我和我哥在纽约的酒店里尝试过很多不同的内容和姿势。
那时候,他会小声地喊我的名字,然后温柔地抚摸我的脸。
还有我印象很深的,我哥带我在纽约的高空玩高空跳伞。
映入我眼帘里的纽约是整个世界浩荡的聚集地,生命和刺激在那一瞬间释放,它的美让我意想不到。
那时,我曾在时代广场大胆地站在台子上当着所有人的面给我哥唱歌。
也是那会儿我才发现其实我唱歌还不赖,网上有人把我唱歌的样子录了下来,我便假装路人装模作样欣赏了一把。
那时我的声音清澈又干净,还保留着生命的力量。
我当时还和我哥说过,要不然我们在NY出道吧。
各个市场竞争太大,但,在国外出道的中文流行歌手——就要走这种崇洋媚外哗众取宠的猎奇赛道才会吸引别人的目光。
我哥说好啊,但我们不会跳舞,缺少市场竞争力怎么办。
他说得很有道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当时我一本正经地拍了拍他的肩,然后惋惜地笑了笑。
我哥也笑了,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肩膀上,像那种抱着猫咪的主人一样摸我的头。
再想起这些,我都还可以笑出声来。
而在我把老师的职称辞去之后那段日子,我哥带我驾车自驾游那会儿,去了一次拉萨。
我喜欢那里,我喜欢拉萨。
给它打分的话,我想给它打九分,具体来说也不是因为多么多么美,而是因为我喜欢拉萨的那种氛围感。
318国道尽头的某一段公路可以直视到一片广阔的草原。
烈阳升起的那一瞬间,牛羊抬头望向苍茫的天空,如号声一般的风声从车窗间隙刮过。
寂寥广袤的世界里,飞驰的扬尘擦面而过,万物在那风沙声中渐渐苏醒。
在那里,我有一种在和我哥两个人私奔的感觉,我们好像两个脱离世俗的新生命,丢下一切包袱和顾虑,走到世界尽头,无拘无束,自由洒脱。
后来我总会想,是不是在那里私奔才是当时最好的选择?
可事已至此,也无从而知了。
当时还去了布达拉宫,站在山脚下,狂风吹得我脸痛。
那一刻我就觉得国外的那些都是垃圾,还是我大中国的景色最震撼人心。
我和我哥一步一步走上去,在山脚时肉眼可以直观地看到那些山顶上皑皑的白雪,就像坚硬的白色彩铅一样棱角分明。
最后我因为高反没有和我哥爬上布达拉宫。
我哥给我吃了一点角鲨烯,我整体感觉还可以,缺氧的感觉让我感觉像是在上天堂的天梯一样,又恶心但是又期待。
因为我一开始期望不高,但是去了之后发现还可以,莫名让那趟旅途增添了一丝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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