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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驾驶座和副驾驶中间有些障碍,如果他开车的途中想要亲我,那将是灾难性的交通事故。
傍晚的街道有很潇洒的风,我想我哥应该也喜欢这样的情调:
车窗打开,让风灌进来,坐在车后座和喜欢的人一起缠绵细细亲吻,眨眼的时候会不经意看到路上闪过的英文街区指示牌。
然后继续深吻,直到听到引擎平息的声音,再意犹未尽地松开,然后回家。
虽然我和我哥大部分时间都很忙,但是只要在一起,我们就都会觉得那些独处时间也不算什么,因为每一个没能相处的日夜,我们都会想起那些在一起时的瞬间。
第12章纽约
我和我哥踏上了去纽约时装周的旅途。
当我滑开我的平板,然后用蓝牙耳机连接的时候,那个讲话情绪没有任何感情的机械女音告诉我「ected」的一瞬间,那些歌装满我的耳朵。
最近单曲循环的一首歌是什么呢?
有段时间我疯狂迷恋westlife,以至于因为戴耳机时间太长而患上了中耳炎。
我哥喜欢drake那些节奏感超强的RAP,他喜欢和我做的时候放,为此还特意买了十几张专辑放在家里,一有氛围的时候就放。
(……)
和我哥一起坐在纽约市中心的渡轮上,我开始觉得,那首我听了无数遍以至于听到厌烦的That'*us又重新成为了我喜欢的孩子。
我们赶到施坦威大厦的时候Christine已经在那里等我们了,Bluk为我们订好了酒店和一切出行安排。
我和我哥在酒店里休息了一天,起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哥没有在房间里,而是在客厅里摆弄着什么东西。
我走过去,有意无意地把我的睡袍的领口扯开一点,正打算用不良手段勾引我哥,却看到我哥睡袍的领口开得更低,然后便没原则地被吸引住了。
我顺着他起伏有致的胸肌往下看到他骨感分明的手,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的眼神,我把地上昨天晚上脱下来的衣服捡起来,当着他的面开始换衣服。
「我要银灰色的那把。
」
我穿好衣服,还没把裤子穿好就拿起桌上我哥正在摆弄的那把白朗宁M1911,它的把手柄和它的枪身一样的帅气,我扣了一下扳机,然后抵在我哥的左肩。
「你爱不爱我?」
「我爱你,你呢?」
「我不爱你。
」
「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爱得要死……我想吃东西了。
」
……
在客厅里玩了一会无聊的角色扮演,然后我哥便起身去为我拿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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