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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杨士奇所言,也是老成持国之见。
只是与朱允熥心中的规划,相差甚远。
不过,听完杨士奇的话,他脑海内突然像是抓住了什么似的。
永佃田。
对。
就是永佃田!
所谓永佃田,即佃农永久租种地主的土地,世代不变。
地主不得加租,也不能转租给别人,故称“永佃”
。
永佃田最早出现在宋代,至元代慢慢形成更大的规模,明朝则进一步展。
尤其是在江南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永佃田十分流行。
在北方,则主要是藩王的王田,实行永佃。
永佃田分割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即地主拥有了土地所有权,而佃农则拥有使用权。
这种制度下,地主只能收取固定不变的租金,无权随意增租或干预佃农的耕作。
佃农有权依约退回、转租或典卖佃权,而田底、田面可分别转移,前提是不影响地主收租和佃农耕作。
永佃田制度对农业生产和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先,它调动了佃农的积极性,促进了土地的开垦和农业的展。
其次,永佃田制度保证了佃农的人身自由和生产生活的保障。
相较于原来的佃农,因为地主不能加租,不能改租,故而永佃农的地位大大提高。
不少地方的农民,都曾为争取永佃权而斗争。
此外,永佃田制度还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毫不夸张地说,永佃田的出现,绝对是封建社会的一大进步。
然而,凡事物极必反。
封建社会总是有一种很神奇的魔力,能将好事,一步步变成坏事。
永佃田的出现,反而大大加快了土地兼并进程,使得土地迅流转到少量大地主手中。
为什么呢?
原因自然是朝廷的赋税制度了。
官员和考取了功名的人等地方豪绅有减免税赋的优待。
于是,很多人干脆将自己的土地无偿转到地方豪绅名下,以此来逃避国家税赋。
他们敢这样做,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永佃田的出现和展。
即在将田地转让出去的时候,先签订契约。
仅将田地的所有权到对方的名下,但往后要永久出租给我,及我的子孙后代,世世代代,永不改变。
并且约定好田租,永远不能加租。
如此一来,田地的所有者才会放心的将田地转让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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