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一路小说网】地址:https://www.waynot.net
情人……
弥亚不是说,他是他的情人吗?
为什么,那个红毛小子也是?
难道,对少年来说,情人不是唯一?
蛇尾烦躁拍地,精灵祭司眉头微蹙,陷入深深的沉思。
另一边,为了逃婚拉上臭味相投的挚友踏上寻访精灵足迹的青年,终于踏上僻远小镇的土地。
他们来得很凑巧,今日恰巧是游商前来固定交换物资的时间,从镇子到村庄,人潮涌动,即使有两个浑身亮晶晶充满了金钱的味道、一看就不是本地打扮的外人混迹其中,他们也无暇围观,忙着购买、交换商品。
温彻斯称奇:“啧啧,想不到这么偏远的地方,竟然还挺热闹?”
对于王都出生的大少爷来说,出了王都皆是破烂乡村,而破烂乡村就该冷冷清清凄凄切切打眼望不着人影,这幅摩肩擦踵的景象实在有点超出他们的意料。
来都来了,索性在小摊小贩前走马观花逛一逛,大多是灰扑扑的手工制品或是还带着泥的农植山货,没有一点稀奇的。
无趣一撇嘴,温彻斯百无聊赖,余光不经意瞥见抹亮眼的白,偏头看去,是一个身披兜帽斗篷的人影,从身形上看,个子不算高,宽大斗篷空荡荡的,不难看出其身材纤细,只露出一点小白下巴尖,细腻如雪。
即使没看见他的脸,也可以此推断出那是个美人。
视线瞥过斗篷美人身侧面露讨好笑容的红发少年,温彻斯挑眉轻笑:“有意思。”
“什么有意思?”
来到离王都有那——么远的小镇,凯文心情很好,一想到家里那些烦人的老头子们正因为发现他离家出走而气得跳脚,心情更好了。
瞥见挚友脸上莫名荡漾的表情,他一阵恶寒:“笑着这么恶心,发情了?”
温彻斯摸着下巴答非所问:“你说,格兰家那个叛逆的红毛少爷,会不会也和我们一样,跑到这里躲清静?”
本想质疑,顺着挚友专注的视线看去,却见虽只有几面之缘,却给人留下极深印象,恨不得照着他的脸打几拳的红发大少爷,拿起摊上草编人偶,对身侧笼着斗篷的人晃了晃,那张一贯眼高于顶不可一世的跋扈臭脸上露出绝对不可能在他脸上出现的谄媚表情,哪怕是被人一巴掌拍在脸上,非但不生气,反而抓着细白手腕舔了口。
草!
他们不会中邪了吧!
两人目瞪口呆,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见了茫然不可置信。
“那是臭脸红毛?”
“如果我们眼睛没出问题的话。”
“不会被什么恋爱脑恶灵附身了吧?”
“那可难说。”
“既然这样……”
“我觉得很有必要……”
臭味相投的一对挚友异口同声:“看看那个斗篷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有人流的掩盖,很轻易就能和人群里显眼至极的俩人保持不远不近、既不会被发现又不会跟丢的合适距离,顺顺利利来到阿诺德的宅院外。
高墙阻碍了视线,无法得知他们的踪迹,两人默契对视,分头行动。
走进阿诺德家里,弥亚脱下斗篷,轻车熟路走向专为他准备的房间。
从森林一路走回来,即使照顾他的体力走得慢慢悠悠,可在密集人堆里挤一通,难免生出层薄汗,黏在身上润润的,很不舒服。
他打算洗个澡。
第70章第70章朋友妻不可欺
凭借超凡的血脉天赋,温彻斯的潜入悄无声息。
在两间紧邻的同样奢华的房间前纠结一会,他选定其中一间闪身而入。
屋内没有人,衣架上挂着格外眼熟的斗篷,彰显了房间主人的身份——那个疑似令红毛大少爷失智的神秘对象。
运气挺好,二分之一的几率一次就选对了。
旁若无人地在摆满圆滚滚毛绒摆件的房间内逛一圈,温彻斯摸着下巴沉思:看来神秘斗篷美人是个小女孩?
可搭在架子上的衣袍,又分明是男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