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一路小说网】地址:https://www.waynot.net
不过还没有混起来,属于小马仔的角色,完全不能和罗奔的地位比,罗奔在天屯镇已经是响当当的红棍了。
拐子的孤傲和罗奔的孤傲不同。
罗奔因为本身很有实力,根本看不上其他人,是正儿八经的孤傲;而拐子因为腿脚有病,从小就被人看不起,遭受过不少的侮辱,因此带着敌视看待这个世界,是心理扭曲的孤傲,自卑到极致之后的孤傲。
拐子的地位有点特殊,一来他已经和道上有点瓜葛了,所以同样看不起庄浩他们,不屑于和庄浩他们来往。
二来他又只是个小马仔,不得不听罗奔的话,否则以后会很难混,所以才暂时和庄浩他们合作。
在这件事上,他不牵头、不主动,要打的时候就帮着打,不打的时候也不会主动找我们麻烦。
再拿西游记举例子,罗奔是玉帝,拐子就是二郎神,听调不听宣。
“有事就说,没事别套近乎。”
和二郎神简直一模一样,当然他没有二郎神那么帅。
这样一个人,一旦打起来,以他的性格来看,就是最拼命的那个,会给我们造成大麻烦。
所以,对付他,不能像对付钢牙那样,必须得全力以赴,必须得下狠手才能于掉他。
前面就说过了,要想各个击破,就不能在教学楼、宿舍楼这种随便一吆喝所有人都能过来支援的场地开打。
对付钢牙,看准了他喜欢晚上去吃夜宵;对付拐子,看准了他喜欢到图书馆去看书。
是的,你没看错,像拐子这样的混子,爱好竟然是到图书馆看书拐子为什么喜欢到图书馆看书,这一点连叶云也查不出来,只说是他从小就有的习惯。
在天屯镇,拐子上小学的时候,就喜欢到镇上的图书馆看书。
他没有借书证,就拿了他爸的借书证,每天泡在图书馆里;来到县一中,学校就有图书馆,拐子高兴极了,每天扎在里面。
喜欢看书的原因,我觉得没必要深究,就像有人喜欢养鸟,有人喜欢下棋,有人喜欢泡妞,这有什么原因可说的?钢牙喜欢晚上去吃夜宵,难道也得问个明白?重要的不是原因,而是结果结果就是,拐子每天下午二节课后都要在图书馆呆上四十分钟。
而我们,就是要利用这个机会。
但是自从我们把钢牙“打”
进医院之后,拐子就再也没有到图书馆去过。
想必他们内部也开了会,知道我们现在的计划,所以不会再单独行动,只呆在教学楼或是宿舍楼。
,!
一连三天,拐子都没有到图书馆的意思,在图书馆门口盯梢的兄弟每天都是无功而返。
我们内部开了个会,老肥提议直接打上门去,这样实在太费劲了,一点都不爽气。
我说:“为了大家的安全,我宁肯不那么爽气。”
仔细想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这种性格的?应该是在天曲镇对阵郭军、郭恒的时候开始吧,让我知道冲动是会付出代价的。
虽然我现在也不是时时都能克制住自己的行为,偶尔还是会做出冲动的事,但大多时候还是能保持理智的。
东子问:“那怎么办?”
我说:“放心吧,一个人养成的习惯没有那么容易更改。
他可以一天不去、两天不去,甚至四天、五天不去。
但是时间一久,他会憋不住的,肚里的痒痒虫能挠死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