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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细数完心意相通的事,阿妹就咂舌,“这根本不是神雕侠侣,分明是出古惑仔!
那女仔跟你也够惨,流血破财,半生都被你毁尽。
要换作我,你捅我两刀,我早就与你死过!”
我答,“是,他都几惨,被我折磨,生不如死。
不过我也没办法,谁叫他就是钟意我,死皮赖脸要同我到老。”
千仔话我是一脸薄情相,阿妹更是同情为我受伤背债的可怜人,我觉得好笑,只饮酒,不与他们讲话。
唐伯也跟着笑,说阿妹和千仔都是瞎操心,他话,“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样两的个人走不散。”
阿妹和千仔正在讨伐我的兴头上,小屋的门就被人推开,一阵劲风。
唐伯站起来去看,我也跟着站起来。
进来的人我再熟悉不过。
他的头发有些乱,下巴上冒着不常见的青色胡渣,裤腿上全是泥。
我想与他分享罐里的啤酒,想与他共食那只瓜。
我对他晃了晃啤酒罐,招呼他过来,“顾乔,一起食瓜啊。”
阿妹的手机还在我口袋里,我识的人不多,背得出号码的人唯有一个。
那个人,他会来找我,他会找到我。
我对阿妹笑,话她知,“我都讲啦,我们心有灵犀。”
阿妹一时不知所措,与千仔面面相觑。
“西瓜好甜。”
顾乔坐到我身边,食了口瓜,又凑到我耳边开始讲不要脸的话。
我懒得去听,侧躺在地上,将最后的酒饮尽。
这样的天气刚刚好,微风徐徐,空气清新,再惬意不过。
唐伯的话几实在,我走到天涯海角也再找不到另一个顾乔,能将我半生波澜都赋予他身。
我在淡水街混过十七年,在黑道上叱诧风云过,人封“血罗刹”
。
都知我杀人本事一流,马仔奉我为江湖传奇,大佬们也都忌我三分。
我背上有伤,我左手不好,我有间糖水铺,晚上睡觉有人给我暖床,他的指尖总带甜橙香味。
多得他。
------吃完西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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