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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信封最多,其次是嫩黄和翠绿,叶筝将它们一封封捡起来,信件上有各种笔迹的「叶筝收」,圆润的丶方正的,他就这么椅着沙发坐,用开信刀挑开封口。
拆到不知道第几封,放桌上的手机嗡嗡震,叶筝滑动接听,听见黎风闲的声音。
「睡醒了?」
「嗯。
」叶筝把拆开的信纸塞回信封中,「星航给我寄了好几个大快递,都没时间拆。
」
「什么快递?」黎风闲问。
「粉丝寄到公司总部的信,都被星航员工给收起来了。
」
电话那边忽然沉默下来,一种古怪的氛围,不常出现在他和黎风闲之间,叶筝很敏锐地注意到了,「怎么了?」他问。
「没怎么。
」黎风闲像是把通话接到蓝牙耳机上,故有了方才那一刹的沉默,「收到的信多吗?」
「多啊,积了三年呢。
」
「你今晚就在家里拆信?」
「差不多吧,没事做,又睡不着,」叶筝眼睛眨一下,问:「你要过来吗?」
「好。
」
半小时后,黎风闲到了叶筝家。
客厅里不见有人,那一地的信件已经被叶筝分类好了——
拆封过的都被他放进装书用的收纳箱里,没拆的就还在快递箱内。
黎风闲捡起掉地上的毛毯,上面还有人体盖过的馀温。
他把毛毯搭在手上,然后走到打开的快递箱前,密密层层的信封中,有个正红色的角露了出来,在一众淡色的颜料里,显得那么的昭然,如同一双眼在凝视着他。
穿过风雪丶穿过四季丶穿过省略掉的种种,他将那封信抽了出来,信封上仍是写着收件人的名字。
叶筝。
那样谙熟的两个字,来自某个夜晚。
他的笔下。
第111章信纸
光线均匀的台灯丶吸饱墨汁的钢笔丶一张张压花信纸。
夜风中有蝉唱在嘒嘒。
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电影的开头,一把好听的男声在念独白,他问某个人,你还站在那里等我吗?*
像日没时刻,一场犹豫的梅雨,有海和浪咸涩的味道。
时间一分钟丶一分钟地过去,黎风闲仍未找到落笔的方式,他只是想,为何又听见了心房突突的声音。
那种超出宇宙计算的心跳又来了,是用弹弓发射|出去的石头,一遍接一遍地冲撞着他的胸骨,那片无法点亮的阴影带丶风暴与狂潮的核心,无法抵抗地,透出了一条裂缝。
叶筝。
还是叶筝,他又开始写这两个字,和之前废掉的十七张手稿一样,一个无趣又俗气的开场白,却蕴藏魔法般的魄力,叫他立即想到叶筝的眼睛。
所以他又想,他一定要告诉叶筝,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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