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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笑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看着更漂亮了。
我不喜欢昆虫,但我喜欢钱。
就这样,我顺利加入了昆虫社。
因为在沈复池的认知里,我是陆寻的忠实舔狗,我之所以加入昆虫社,只能是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真的喜欢昆虫。
沈复池很满意,他热情洋溢地对着我滔滔不绝地介绍了半天昆虫的习性和饮食习惯,并坚持让我摸一下他最喜欢的一只大蜈蚣。
虽然我爱钱,但我也是有底线的。
最后沈复池恋恋不舍地送我出了活动室,并嘱咐我每周末的白天和每周三的下午都要来这里照料这些昆虫。
我突然有点想念陆寻了,他是一个多正常的男人啊!
这一次见面显然带给沈复池的印象不错,因为银行卡余额又翻倍了。
我看着短信里的那一长串数字,心里充满了干劲。
加油啊!
包租婆!
你的第二套房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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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和沈复池聊得太过投入,我忘记了之前和陆寻的晚饭。
看了下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匆忙给陆寻打了个电话,他果然还在等我。
我不由得有些愧疚:
「你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呀!
」
陆寻一脸耐心的样子:
「你不是爽约的人,我发你信息没回,就知道你肯定有事情耽搁了,等一会儿又有什么关系?」
陆寻好温柔……
我仰头看着陆寻,心里突然涌上一丝酸涩。
我只是在攻略你啊,都是为了钱,并不是真的喜欢你!
路灯下陆寻的侧脸半明半暗,轮廓好似远处的山,每一处弧线都仿佛一个山水诗人抑扬顿挫的勾勒,简洁有力。
「冷不冷?」
陆寻哈了哈气,然后很自然地牵起我的手塞进了自己羽绒服口袋里。
我转头惊讶地看着他,陆寻假装镇定地朝前走去,耳朵却已经红透了。
他的手掌温暖而潮湿,好像还出了一点手汗,我的手被他紧紧捏在手掌中,像捏着个玩具。
完了完了!
陆寻把我当他女朋友了!
虽然他的牵手我并不讨厌,甚至还有一丝愉悦,但是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马上要去舔沈复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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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得我心事重重,愁眉不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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