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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寂很早就知道,他中的这毒堪称天底下最毒之物,几乎无药可解。
若是放任不管,像以前一样继续当一个不良于行的废人,他最多活到三十岁便会死去。
若要强行练武,快则一两年,他也会死在越来越频繁的毒发下。
可以说,他武功练得越好,经脉气血运行越通畅,就死得越快。
这是他无可更改的命运。
不过这一次,他一定会长长久久活下去。
「公子,你怎么又出来了?」身后传来阿七的声音。
裴寂面色平静道:「出来转转透口气。
」
「您这透气都透几回了。
」阿七嘀咕了句,扶着轮椅把手,慢慢推着轮椅往房间走,一边苦口婆心道:「公子,你昨夜才……这两天得好好休息,保重身体,小心着凉受寒。
」
顿了顿,阿七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八卦道:「对了公子,我刚刚看到安玖和住她隔壁的小白脸了,公子,那小白脸还真是明王的儿子啊?」
阿七对明熠印象不是太好,倒不是什么偏见,而是他向来就看不惯大户人家出身的公子千金。
他原来是一户有钱人家小少爷的书童,那小少爷小小年纪就心肠歹毒,让才五岁的阿七学狗爬丶喝他撒出来的尿,甚至因为好奇逼着阿七吃虫子丶蜈蚣。
小孩子往往天真又残忍,尤其是周围人都捧着他的孩子,他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适可而止。
阿七说是书童,其实相当于少爷的玩物。
那几年他刚刚记事,所有被折磨的记忆一直牢牢记在心里,至今难以忘却。
后来那户人家被劫匪劫掠,劫匪抢走家里的钱,杀了老爷和少爷,劫走了家中女眷。
整个府邸一片尸山血海,哀嚎遍地。
那一年阿七才七岁,他眼睁睁看着少爷被劫匪拎在手里,往日里趾高气扬的少爷吓得浑身白肉都在颤抖,涕泗横流。
他惊恐地指着阿七对劫匪说:「是他,我不是少爷,他才是少爷!
你们要抓抓他!
」
劫匪狞笑着说:「不老实的小子,当老子眼瞎吗?」
那被指着的小子干瘪瘦巴,脸上身上还横亘着红色的鞭痕,穿得朴素至极,哪里有点少爷的样子?
劫匪干脆利落一刀杀了少爷,就在阿七面前,手起刀落,一颗人咕噜噜头滚了下来,流了满地的血。
少爷的脑袋滚到阿七脚边,阿七吓得一动不敢动,小小的身体僵硬成了木桩。
留着大胡子丶一脸风霜的劫匪看了阿七一眼,目光格外漫不经心,像在看路边流浪的小野猫。
他没有杀他,甚至一句话也没说,就那么扬长而去。
阿七始终忘不了那一天的场景,当偌大的府邸再无一个活口的时候,他站在少爷的头面前,鞋底下沾了粘腻的血,心底只剩下一个感受。
痛快。
再后来,他便开始沿街流浪,最终游荡到药王谷,被公子捡了回去。
阿七一直觉得,他跟他家公子是一对天造地设的主仆。
公子不是好人,他也是个坏种,就如当年小少爷骂他时说的那样,天生的下贱胚子丶阴沟里的老鼠。
「那小子在这,会不会影响到咱们的计划?」阿七压低了声。
阿七这两天不在金蛇山庄,便是去安排公子下达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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