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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面粉搓成光滑的面团,待醒面一炷香的时间,在案板上撒少许的面粉,面团搁在板上,用擀面杖擀成薄饼。
而后卷起来,两指放在卷面这边,开始切面。
切出来的面条长短一致,但阿旭的刀工稚嫩,没法将所有面条都切得同样粗细。
不过这个问题不大,只要面条好吃,能胜过一切。
用面粉加鸡蛋、盐巴再搓面,是陈娘子教给他的手艺,陈娘子说这样做出来的面条弹滑可口,味道更香。
很多面馆里做的面条,都有秘制的方法,从来不告诉别人的,但陈娘子还是将这个方法告诉了阿旭。
虽不知道加鸡蛋加盐之后,这面条为什么会变得更好吃的原理,但许黟在吃过一次后,便爱上了。
好吃。
实在好吃。
阿旭看许黟喜欢吃,就变着花样想浇头。
市井里,一只家养的成鸡只卖八十个钱,算是肉价里面比较价贱的。
自从阿旭学会更多菜式后,他常会买一只杀好的鸡回来,烧、焖、炒他都会。
昨日买的鸡还剩一些肉,今天做的鸡丝就是拿它来做的。
这会许黟过来了,阿旭把切好的面条下到呼噜滚动的开水里,拿着碟子夹了一块鸡丝让他尝味:“郎君这味可以吗?”
“可以!”
许黟吃后,满意地说。
待面条煮好,把这拌好的鸡丝铺在面条上,这午食便做好了。
今天多了一个刘伯,他们就在院子里的茶几边吃饭。
每人手里都捧着陶碗,皆是埋着头嗦面,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
实在是这面条太好吃了,用花椒炸过的猪油又香又麻,筷子一拌,每根面条都裹上酱汁的油光,这面条还要比寻常的面条有嚼劲,味足量大,吃着特香。
“老夫我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面食。”
吃完,刘伯擦了擦嘴,感慨的说。
许黟吃过的美食就多了,但依旧被这种朴素的食物惊艳到,这面条的麦香味十足,是以前他吃再多次面条,都没有吃过的口感。
“陈娘子说,哥哥做的面条都可以去市井里摆摊啦。”
阿锦自豪地说道。
阿旭面色微微发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没抬头。
许黟和刘伯都赞同地点头,这样的面条在市井里也是极其受欢迎的。
“阿旭要是当个厨子,想来也能有所成就。”
许黟道。
阿旭一听,连忙摇头:“我不当厨子,我想跟着郎君学医。”
许黟哑然笑了笑。
他也就说说罢了,真的要阿旭去当厨子,许黟可舍不得。
食过后,刘伯没有在许家多待,时辰不早了,他还要去城门口接散客。
许黟把人送出门,便回到灶房里忙活药材去了。
另一边,离着许家只有三条巷子的庞家。
庞家是南街新来的住户,入住时很低调,没有引起任何的热闹,随从里只有一个老仆人和一个小厮,由两辆驴车装着箱裹。
庞博弈本是通州人士,致仕后他回了一趟通州老宅半载,接着就遣散了不少赁的下人,只留了几个卖身的家仆和家生子在老家伺候着。
而他则带了家仆庞叔,跟另一个小厮四处游走。
这回他来盐亭县,纯粹是意外,因友人在这边任职县尉,也算是个安稳乐居之地,庞博弈这几年里奔赴各地,少有长留的地方,便决定在这里逗留一两年。
刚住下不久,庞叔就给他带了这么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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