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一路小说网】地址:https://www.waynot.net
这便是南风认为的佣兵,在小说、影视剧里,可没少看。
走在枪林弹雨里,亦正亦邪,想想都觉得酷!
“小兄弟不是佣兵?”
甫哲目光打量南风,着重落在那玄色披风与少年用来划蘑菇的精美匕首。
“不是,无意来到此地罢了。”
南风说得含糊,身份什么,让人自己猜去。
这不,甫哲确实有所猜疑。
难道是从帝都中心来的富家公子哥?毕竟,那些吃饱喝足的贵族少爷,闲得慌。
当佣兵、当吟游诗人、当所谓侠客,都是话本看多了。
距离森林最近的,是一处名叫赛罗的小镇,当然,更多人愿意称之为佣兵小镇。
小镇除了发布悬赏的佣兵工会外,就是本地人开的客栈妓院酒家,靠着进出冰雪森林的佣兵,生意不可为不热闹。
南风从甫哲嘴里听了赛罗小镇,自然想跟去。
四天后,南风踢了踢大黑熊的脑袋,笑得格外灿烂。
“总算是让我逮住。”
甫哲视线极好,一眼便认出陷阱里,大黑熊旁的小脑袋,是个小黑熊。
感情那晚,小黑熊不止是作为食物。
再看南风的视线,可不就是看个不谙世事贵族少爷的目光,心够狠,居然想得到用幼崽吊大黑熊。
“小兄弟,这黑熊皮毛能卖不少钱。”
“你会割皮毛?那好,到时候我们一人一半。”
南风也打过动物皮毛的主意,可惜他连杀鸡都不会,更不用说割皮、洗皮、炮制。
现在倒好,弄了个帮手。
因黑熊皮毛,两人前往赛罗小镇的日程,往后推了一周。
五月,冰雪森林的天气明显比之前又好上了几分,暖和的气候,让动物们纷纷出现,开启它们的游园生活。
“三个月了,来这森林两个月。”
南风晃着腿,靠着大树看甫哲处理鹿皮,思考起怎么寻找任务线索。
这两月,说没有收获绝对是假的。
有意识锻炼身体,南风现在跑个五公里都不待喘,而且,他可发现了不少血色玫瑰的技能用处。
永生玫瑰的种子,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生长发芽,每开出一朵玫瑰都可作为他的眼线。
不止如此,玫瑰若是用作武器,种在猎物身上,生长速度将快上数十倍。
还有个收获,上次进入赛罗小镇,南风发现,文牒的重要性。
文牒相当于身份证,出城入城住宿都需要查验。
没有文牒,寸步难行,除非像南风前月般,只活动在无脊之地或者冰雪森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