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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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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癸如果恨他的话,一定会先杀了他,可是笔记后面写的是他被壬癸囚禁了!”

“所以我们接下来只要找到蓝城就行了!”

整理线索过后,大家已经有了新方向:找到收件人蓝城!

“如果你们是壬癸的话,你们会把他囚禁在哪里?”

“肯定是跟书里相关的地点,而且是壬癸比较熟悉的地方!”

红毛答道。

“壬癸住在哪儿来着?”

“小说里,壬癸有三个家,第一个是他父母住过的家,第二个是父母去世后住的姑妈家,第三个是壬癸打工租的地方。”

蓝城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这个小镇参照的就是自己家乡的小镇,所以书里的位置和现实里的地方都是一样的,这三个地方在书里都有明确标注。

事不宜迟,他们打算兵分三路。

丰饶小队去祖宅,飒姐社恐人和瞎子去出租屋,沈笠和红毛去姑妈家。

至于笔记本,放在驿站里肯定不行,丰饶提议由他来保管。

因为他们这一队有四个人,人数更多更稳妥。

因为这件事红毛差点忍不住又要跟他动手,但被李当心拉住了。

对方队伍里四个人,个个凶神恶煞,起冲突的话吃亏的一定是他们自己。

出租屋小队带上手电整装待发。

出了驿站大门,雾气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让人难以分清方向。

最后还得是瞎子带路!

社恐人拄着拐畏畏缩缩地走在最后面,毫无存在感。

瞎子无语地吐槽: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三个,其实是两个,能用的只有我一个。”

旁边跟他们走同样方向的红毛自豪地说: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两个,实际上是一个,而我只是大佬的腿部挂件。”

飒姐嗤之以鼻地骂了句:“瞧瞧你那副嘴脸!”

其实分组的时候她也想跟沈笠一组,但是碍于想跟他一组的人有点多,最后只能抽签决定。

结果老天不长眼,居然抽到了红毛。

两队人在岔路口分道扬镳。

考虑到沈笠是个路痴,腿部挂件红毛扛起了带路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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