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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啦。”
顾时笑着点头:“是什么样的曲子呢?”
“是一首叫《无畏》的歌,我的偶像叫gosh,他虽然不出名。
但歌曲写的真的超级好!
这首歌就内容很鼓励人,教人别在意别人的眼光,做人就要无惧无畏!”
顾时点点头:“好,那我们就鼓掌欢迎魏康宁的rap。”
早恋。
《无畏》这首歌,陈怀山写在两年前。
那时候他对于未来略显迷茫,留在暮城无所事事,内心其实有些想要回来沿溪。
一方面他离家时间长,觉得跟在父母跟前也没什么不好。
再来,沿溪城这里的环境很好,因为这两年城市发展,大部分的年轻人都去了大城市,所以也很安静,很适合陈怀山这种夜猫子。
只是,那时候还在二开头的年龄里,陈怀山觉得男生就应该在外面拼搏!
大城市里有更多的机会!
铁血男儿,当然是要为了美好生活奋斗!
只是,翻来覆去,他在暮城车也买了,房子也买了,专辑虽然出了,歌也写了,但走在路上还是个nobody。
hiphop圈子和娱乐圈又不同,他们拿作品出来,厂牌根本不会搞营销。
甚至当初有人邀请他们公司老板去做说唱节目的评委,这都被老板拒绝。
所以那时候这首歌,陈怀山是要写给自己。
做人要无畏,别害怕什么,想做就做。
当别人视线投射到你身上的时候,没多少是好的。
所以,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做什么?人生只有一次机会,最多百年,大家都会化为泥土,做什么都要大胆。
写完这首歌,隔年,也就是去年。
陈怀山就从暮城回来了沿溪。
在家和小时候的朋友见了面,吃了饭。
还在城里的小区买了房子,安置了自己的设备。
其实只是换个地方工作而已,对陈怀山的影响不是很大。
不过,小时候的朋友这些人大部分都不知道陈怀山的工作具体是做什么。
但大家大部分都羡慕,在暮城这些年回来,不仅看着光鲜亮丽,长得也和他们不一样。
至于这首歌的话,就是一首陈怀山十分擅长的jazzhiphop,萨克斯一响,整个人似乎都慵懒起来。
rap的部分不是很激烈,歌词写的也好,陈怀山的flow很强。
就算对方是初学者,依旧唱的不错。
顾时举着手机,拍了一小段视频发给了陈怀山,询问对方认识不认识gosh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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