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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她想和贝贝到副驾驶挤一挤,可是时应右手一直扯着她的袖口,当着司机的面,她实在不好意思跟他纠缠,干脆欺身挤进去,尽量收拢四肢,勉强将后车门关上。
车子启动,风从副驾半敞的窗户吹到后排。
时应头发蹭着车顶,双脚卡在横梁,缩在三人座的最中间,怀里抱着程思敏的帆布袋昏昏欲睡。
程思敏看他脸色煞白,实在挤得可怜,拎起帆布袋挂在前排车座上,再次挪动身体,往前挤压自己的空间,拉着他的胳膊,示意他可以往后坐得舒服些。
时应头昏目眩,睁了一下眼睛,看到程思敏的脸,下意识往她的旁边靠。
等到他眼睛再次闭上,右手朝着有空隙的地方贴,拦腰跨过程思敏的整个后背,从缝隙处碰到了程思敏搁在身侧的手腕。
车身震动,指尖摩挲着跳动的脉搏,很快引起不同寻常的热度,程思敏的整条脊椎都在对方的臂弯里战栗,额角一下就出汗了。
车子一路飞驰,司机专心盯着前档玻璃,贝贝在副驾睡觉,金刚则把脸贴着玻璃之上,一根根数着路过的电线杆。
在无人注意的地方,在车门与车座的那一点点狭窄的空间里,有人在偷偷牵手,一点点描绘对方掌心的纹路。
时应的智慧线和生命线都很纵横交错,但唯独感情线,细细的一条,像是长流的溪水。
程思敏反复抚摸他的右手,每一根修长的手指,每一快伶仃的骨节,每当路灯投下的一小片昏黄照亮车内,程思敏就会回过头,用视线摹绘时应的侧脸。
心生欢喜的感觉如此强烈,竟然让她有些惆怅。
出门前她应该多带一根润唇膏的,在室外烤了几个小时的火,她的嘴唇干燥到可以媲美撒哈拉大沙漠。
二十分钟的车程,车子重新停回黄河苑门外的免费车位,金刚带着贝贝走在前面,程思敏扶着时应的腰,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时应醉酒后的模样算是乖巧,她说往东,他绝不往西,但是舌头短了少,说话不再那么犀利,思考的时间被拉长,尾音轻软。
路过楼下的绿化带时,时应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突然低下头对程思敏说:“程思敏,我背你吧。
就在着这颗白杨树前面。”
程思敏瞧着他眼角绯红的模样啼笑皆非,“你喝成这样怎么背我?我一跳上去,你非得摔进花池子。”
时应也卷起唇角跟着她笑,胸腔震动,像个孩子,他抬头看了看12楼自己的阳台,指给程思敏看,“夏天时我在阳台,看到有人在这里谈恋爱。”
“女生叫男生背,男生背了半天背不起来。
然后他们俩就靠在这棵树上接吻。”
“干嘛,羡慕人家有吻接?”
程思敏眼底有嘲弄的成分。
“嗯。”
但时应回答得很认真,他望着程思敏的眼睛,伸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带,“羡慕,当时我就想啊,要是程思敏让我背她,十个我都能背得起来。
才不会像他那么软蛋。”
“可惜我的初恋结婚了,不仅结婚了,嫁了个文盲,还生了俩孩子买我的高低床。”
“喂!”
程思敏右手用力掐了他胳膊一把,谎明明是她撒得,自己倒是先不好意思起来,继续拖着他往六号楼的方向加快脚步,“那不是买二手家具不方便嘛,要是卖家是坏人呢,我肯定要伪装一下的。”
“别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好不好,我算什么你的初恋啊?充其量是玩伴,小时候不懂事,那些感情哪里算数。”
“怎么不算?”
推开单元门,金刚和贝贝等在电梯口,时应旁若无人地申诉:“不懂的是你,我老早就发现我自己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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