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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哈德逊无语的是敌人居然全部都是披甲骑兵,装备比第五军的精锐都要好上几分,一度他都怀疑打劫错了对象。
肆掠两郡之地的叛军,能够拿出五百匹战马不奇怪,可要凑齐五百训练有素的骑兵那就有难度了。
真要是有五百精锐骑兵,为啥之前劫粮草的时候不用,反而出现在神秘的车队中?
迟疑的不光是哈德逊,冲在前方的切尔斯骑士同样发现了不对,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误伤,急忙勒紧马绳询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何在这种时候,赶往达迪尔……”
“城”
字还没有出口,对面已经向他投来了飞矛。
不需要确认了,这就是敌人。
幸好切尔斯也是经验丰富,在问话之时也没放松警惕,一剑挑开了扑面而来的飞矛。
帅气的姿势,看得哈德逊是两眼放光。
不过使用骑士剑是高阶骑士的专利,像他这种萌新小骑士,想要活得更久,最好还是老老实实用骑士枪。
一寸长,一寸强。
战场之上,实用性永远都是第一位的。
虽然剑乃百兵之君,可那也要看什么人用。
躲过了一轮偷袭,第五军上下也火了。
居然比他们还不讲骑士精神,简直是岂有此理!
“杀、杀……”
两军很快就绞杀在了一起,虽然第五军人数更多,但是架不住对方全是骑兵,一时间反而陷入被动。
敌人都是精锐!
做出这个判断之后,哈德逊也顾不上划水,直接抡起弓箭开启了点杀模式。
“嗖、嗖、嗖……”
七名敌军骑兵应声而落,一箭带走一人的精彩表演,让哈德逊瞬间成为了战场上最亮眼的崽儿。
敌军不是没有弓箭手,只是现在两军混战在一起,一不小心就会造成误伤,普通弓箭手根本就没有发挥的余地。
事实上,哈德逊的发挥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不同于之前指挥农奴兵作战,现在这帮盟友可是贵族,造成误伤那是会惹大麻烦的,必须要有十足把握才能出手。
“敌人的神箭手,大家注意防备。
艾伦,你带人过去干掉那家伙!”
中年男子的话音刚落,哈德逊的箭矢就飞了过去,可惜被对方一剑给挑飞了。
果然,强者不是那么好偷袭的。
在超凡世界,普通的弓箭除非形成规模,否则很难对高手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眼瞅着敌人分兵向自己袭来,哈德逊也不客气,直接箭矢伺候。
谁跑得最快,就先拿谁开刀。
顷刻间又有十几名骑兵毙命,然而他们同哈德逊的距离,仅仅只是推进了几十米。
并非哈德逊的箭术超神迅速杀敌,主要是盟友们挡在了前方,死死的拖住了敌军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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