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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彦抱着红毛大狐狸往场外走,沿途拒绝数个想买狐狸皮的人类。
“胡百礼的伤得包扎一下,我先回客栈了。
传铭去清谈会场告诉先生一声。”
何传铭才不想去见自家老爹,红毛大狐狸多有趣啊。
去清谈会场传口信,肯定会被他爹留下,不定什么时候能回去呢。
“小春,你去找我爹和赵夫子,就说我和辛彦回客栈了。”
王小春给何传铭当随从好些年了,实在太了解自家公子二傻子属性,不看严实点,不定被谁给卖了。
委婉道:“二公子,我先送你们回去,再回来禀告老爷。”
小老头穆一木山羊胡一翘一翘,跟在辛彦身后急得抓耳挠腮。
就是那种你明知道对方有秘密。
对方也明明白白地跟你说,对,我有秘密,但我就是不告诉你谜底……嘿,真是坏透了。
辛彦在马场找到自家矮脚驴。
车夫大毛一眼看到红毛大狐狸,惊讶道:“胡百礼?”
辛彦不急不躁点头:“被箭矢伤了脚,带他回客栈治伤。”
穆一木扭头看辛彦:“真是你家养的狐狸?”
大毛利落地套上驴车,笑道:“那当然,我们整个村都认识胡百礼,他每天都去赵夫子学堂读书呢。”
辛彦摸摸瘦成皮包骨的红毛大狐狸,道:“嗯,家养的。
不是外面的野狐狸。
后来跑丢了。”
穆一木更好奇了,他是知道辛彦从梧桐县来的。
骑快马也要五六天的路程,马车走上七八天都不算多。
“怎么会跑到锦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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