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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嗐,你不懂,这个附魔过程很深奥的我很难跟你解释,你就知足吧,18K玫瑰金多漂亮啊,大牌都喜欢用这个!”
庭深:“你又懂啥?明明是纯金更值钱!”
庭深都要抓狂了,他这块金饼是用了足足五十克的首饰打的,这一下缩水了25%,按照他穿越那天的金价……庭深算了算,随即绝望地发现,自己损失了将近一万块钱。
“没缩水!
没缩水!”
加西亚都快跳脚了,却还不得不维持着高贵的圣子人设,他压低声音吼道,“就是给你加了点儿东西进去!”
庭深仔细观察,发现金饼的体积好像确实是大了一点儿,心里才算好受了一些。
恢复了理智的庭深正想和加西亚道歉,就听到圣子用隐藏着恼火的温柔声音,大声在自己耳边说道:“那么,还有什么问题吗?农场主!”
顿时,在一旁避嫌的克俄斯和侍从纷纷朝两人看了过来。
庭深十分认真地说:“在我的家乡,禾下乘凉是每一个农业人的毕生追求。”
“这个杂交水稻,它种出来的果实是什么样子的?”
庭深的强烈推崇让克俄斯对这种仅有一面之缘的农作物好奇极了,他有些难以想象,那一株金黄色的稻穗到底具有什么样的魔力,才能让眼前的黑发青年喜欢到眼睛都亮了起来。
庭深有些苦恼:“让我想想该怎么给你描述呢?”
要怎样和一个没吃过大米饭的人灌输主食这个概念啊,庭深顿感书到用时方恨少。
这时,丽莎正好推着餐车将他们点的餐送了过来。
一盘盘乡村大乱炖被端上餐桌,庭深看着眼前这些让他腻味十足的朴素西餐,顿时有了灵感。
他指着那碟焦糖洋葱说道:“克俄斯,你看,这盘焦糖洋葱的份量很少。”
“是的。”
克俄斯解释道,“这道菜很好吃,但调味很重,只适合当做前菜开胃,吃太多会口渴。”
“但有了大米饭一切就会不一样!”
庭深双手一拍,激动地说道。
“杂交水稻结出来的果实经过简单的加工后,就是一种叫做大米饭的食物。”
“大米饭味道清淡,任何你能想到的食物和它都是绝配!
比如这道焦糖洋葱,我会吃一小口焦糖洋葱,然后再吃一大口大米饭,这样不仅不腻,还会觉得很香甜!”
“如果每天都吃小麦面包,那没多久就会觉得腻味,但是大米饭配上不同的蔬菜和肉类,永远也不会吃腻。”
“最重要的是,”
庭深神秘兮兮地说道,“大米饭的营养价值很高,产量大价格还便宜,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甚至是一个穷人,他可能买不起小麦面包,但他一定能吃得起大米饭。
大米饭是最朴实的农作物,它能让所有人免于饥饿。”
庭深一边吃着这些令他倍感不习惯的庭人饭,一边对记忆里香甜的大米饭怀念万分。
克俄斯难以置信地重复道:“它能让所有人免于饥饿?”
克俄斯生活在温克帝国的都城,他位高权重,颇有些个人资产,享受着他这个身份能接触到的一切优越的物质。
但他仍然记得,十多年前,和族群一起生活在黑暗森林里时,周围的小镇有许多穷人过着食不果腹,只能以树皮和野果充饥的日子。
作为睿智的半人马,克俄斯知道贫富差距一直存在,贵族、富人们总有花不完的钱,平民特别是穷人们,甚至买不起一块黄油。
接电话的人尽量控制情绪了,但声音仍然很急切。
韩阔说:“是我,有什么事你直接说吧。”
庭深告诉他:“韩警官,我被人软禁了,我需要你的帮助。
作为回报,你会得到一个一等功。”
那边深吸了一口气:“等我。”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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