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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机遇:富贵总要险中求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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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0年,这的年份非常重要,因为刘邦在这一年得到了一个差事,送一批囚徒去骊山干活。
确切地说,是去遥远的骊山给大秦帝国的最高领袖修一座墓。
秦始皇在很久之前,就开始为自己准备一座世界上最好的坟墓。
经过设计师们的认真寻找,地点选在了骊山这个地方,咸阳的北郊。
咸阳是秦帝国的首都,非常的繁华富庶。
不过,那时候的人们显然对首都的向往并不是特别强烈,尤其是这些囚徒。
工程越催越紧,需要的劳工也越来越多。
工程量很大,意味着工作节奏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吃的喝的都供应不上,休息时间也没有多少,这种劳动强度,比今天的一些黑心工厂可残酷多了。
所以,凡是被选中来修墓的人,大概都是九死一生,不是累死,饿死,就是被监工的鞭子打死。
总而言之,对刘邦来说,这是一个苦差。
囚徒不想去,随时有逃跑的可能;而且路途遥远,中间说不定会发生什么变故。
如果这样,自己可就玩完了。
所以,一路上刘邦都很郁闷,他觉得,以前晃晃****游手好闲,日子过得自由自在,现在做了一个什么亭长,工资没多少,还得把脑袋拎在裤腰带上。
正如他预料到的,这批囚徒还没走多远,就已经逃跑了一大批,到了丰县泽西亭的时候,刘邦已经受不了了,因为逃跑的人实在太多。
他皱着眉头,前前后后数了数,然后说:“停!”
大家不要走了,坐下来歇会,得合计一下。
他就想,怎么办呢?都跑了这么多人了。
按计划把余下的人送到目的地,朝廷便要治我的失职之罪,运气好,可能留个脑袋。
运气不好,死无全尸。
不可能不死吗?按当时严酷的秦法来说,保命的机率是零。
想到这里,刘邦认为,去了必死无疑,所以咸阳是不能去了,因为没人想掉脑袋。
那么原路折回?也不行,被抓了照样死路一条。
自己的老丈人虽是名门望族,但秦法之严,不是一个吕公能通融的;县令自不必说,肯定拿他是问;萧何与那帮弟兄也保不住他。
前两个选项都否定了,那就只有一条路了: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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