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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麻得要死,但词儿他莫名其妙记住了几句!
管他呢,先糊弄过去再说!
他猛地站起来,硬着头皮,用一种近乎豁出去的、僵硬的语调,朗声道:
“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表情像是被雷劈了。
这算什么诗?直白,粗粝,毫无格律韵脚可言,用词俚俗不堪(“路”
、“桥”
、“云”
、“酒”
?),可那情感却炽热、坦荡、猛烈得像一把野火,瞬间烧尽了之前所有矫揉造作的春花秋月!
这完全背离了当下诗词含蓄蕴藉、用典繁复的风气!
简直是惊世骇俗!
屏风后,忽然传来一声极轻的、压抑的抽气声。
良久,主持诗会的李公子才干咳两声,勉强找回声音:“呃……暮云兄此诗别具一格,情感真挚,令人印象深刻。”
其他人也纷纷表情复杂地附和,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许皓月才不管他们怎么想,反正糊弄过去了,他立马坐下,继续装死。
但他没想到,他这首“惊世骇俗”
的“情诗”
,却像一颗石子,投入了某人的心湖。
诗会散后没两日,一位名叫丁紫云的吏部侍郎家千金,竟开始日日递帖子到白府,指名道姓想与“白家三公子”
探讨诗词。
这位丁小姐是京中有名的才女,眼高于顶,等闲男子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许皓月一听头就大了,直接让阿木去门口挡驾,理由永远是“公子身体不适,不宜见客”
。
他躲都来不及,哪有心思跟什么才女探讨那见鬼的“情诗”
?
丁紫云却异常执着,日日来堵,大有不见到人不罢休的架势。
好心办坏事(现代-白)
翌日上午,樊家别墅书房。
厚重的红木门隔绝了外界,室内弥漫着雪茄和威士忌的混合气味。
樊心刚坐在宽大的真皮办公椅后,指尖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看着眼前略显局促的白暮云。
“皓月啊,”
樊心刚开口,声音听不出喜怒,却自带一股压迫感,“昨晚的事,下面的人都跟我说了。
鼎盛的张总那边,你中途离场,搞得他们有点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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