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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埋葬了一部分小说,也很可以在它们的墓碑上刻这样两句话。
而且历史究竟还是历史,若干小说常不是科学,不是艺术,也不成其为小说。
长篇小说的本质,也是它的守护神,是因果。
但我们很少看到一本长篇小说从千百种可能之中挑选出一个,一个一个连编起来,这其间有什么是必然,有决定性的。
人的一生是散漫的,不很连贯,充满偶然,千头万绪,兔起鹘落,从来没有一个人每一秒钟相当于小说的一段,一句,一字,一标点,或一空格,而长篇小说首先得悍然不顾这个情形。
结构,这是一个长篇最紧要的部分,而且简直是小说的全部,但那根本是个不合理的东西。
我们知道一个小说不是天成的,是编排连缀出来的。
我所怀疑的是一个作者的精神是否能够照顾得过来,特别是他的记忆力是不是能够写到第十五章时还清清楚楚对他在第三章中所说的话的分量和速度有个印象?整本小说是否一气呵成天衣无缝,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不能倒置、翻覆,简直是那样便是那样,毫无商量余地了?
从来也没有一个音乐家想写一个连续演奏十小时以上的乐章吧(读《战争与和平》一遍需要多少时候?)而我们的小说家,想做不可能的事。
看他们把一厚册一厚册的原稿销毁,一次一次的重写,我们寒心那是多苦的事。
有几个人,他们是一种英雄式的人,自人中走出,与大家不同,他们不是为生活而写,简直活着就为的是写他的小说,他全部时间入于海,海是小说,居然做到离理想不远了。
第一个忘不了的是狠辣的陀思退亦夫斯基。
他像是一咬牙就没有松开过。
可是我们承认他的小说是一种很伟大的东西,却不一定是亲切的东西。
什么样的人是陀思退亦夫斯基的合适读者?
应是科学家。
我宁愿通过工具的艰难,放下又拿起,翻到后面又倒回前头,随便挑一节,抄两句,不求甚解,自以为是,什么时候,悠然见南山,飞鸟相与远,以我之所有向他所描画的对照对照那么读一遍《尤利色斯》去。
小说与人生之间不能描画一个等号。
于是有中篇小说。
如果读长篇小说的时间是阴冷的冬夜,那么中篇小说是宜于在秋天下午。
一本中篇正好陪我们过五六点钟,连阅读带整个人受影响作用,引起潜移默化所需的时间。
一个长篇的作者自己在他的小说中生活过一遭,他命使读者的便是绝对的入乎其内。
一个长篇常常长到跟人生一样长,(这跟我们前面一段有些话并不相冲突),可以说是另外一个人生,尽可以跟我们这一个完全一样,但□□是另外一个。
(不是一段,一面,)我们必须放开我们自己的恩怨憎喜,宗教饮食,被拉了上去,关上门,靠窗坐定,随那节车子带我们到那里旅行。
作者作向导,山山水水他都熟习,而假定我们一无所知。
我们只有也必须死心塌地的作个素人。
我们应当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应当醉于书中的酒,字里的香,我们说:哦,这是玫瑰,多美,这是山,好大呀!
好像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一座山,不知道玫瑰是甚么东西。
—可是一般人不是那么容易的死于生活,活于书本,不会一直入彀。
有比较体贴,近人情,会说话的可爱的人就为了我们而写另外一种性质的书,叫作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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