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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造纸厂把废水排到这里,淖里是一片铁锈颜色的浊流。
我的家人告诉我,我写的那个沙洲现在是一个种鸭场。
我对着一片红砖的建筑(我的家乡过去不用红砖,都是青砖),看了一会。
不过我走过一些依河而筑的不整齐的矮小房屋,一些才可通人的曲巷,觉得还能看到一些当年的痕迹。
甚至某一家门前的空气特别清凉,这感觉,和我四十年前走过时也还是一样。
我的一些写旧日家乡的小说发表后,我的乡人问过我的弟弟:“你大哥是不是从小带一个本本,到处记?—要不他为什么能记得那么清楚呢?”
我当然没有一个小本本。
我那时才十几岁,根本没有想到过我日后会写小说。
便是现在,我也没有记笔记的习惯。
我的笔记本上除了随手抄录一些所看杂书的片断材料外,只偶尔记下一两句只有我自己看得懂的话—一点印象,有时只有一个单独的词。
小时候记得的事是不容易忘记的。
我从小喜欢到处走,东看看,西看看(这一点和我的老师沈从文有点像)。
放学回来,一路上有很多东西可看。
路过银匠店,我走进去看老银匠在模子上敲打半天,敲出一个用来钉在小孩的虎头帽上的小罗汉。
路过画匠店,我歪着脑袋看他们画“家神菩萨”
或玻璃油画福禄寿三星。
路过竹厂,看竹匠把竹子一头劈成几杈,在火上烤弯,做成一张一张草筢子……多少年来,我还记得从我的家到小学的一路每家店铺、人家的样子。
去年回乡,一个亲戚请我喝酒,我还能清清楚楚把他家原来的布店的店堂里的格局描绘出来,背得出白色的屏门上用蓝漆写的一付对子。
这使他大为惊奇,连说:“是的是的。”
也许是这种东看看西看看的习惯,使我后来成了一个“作家”
。
我经常去“看”
的地方之一,是大淖。
大淖的景物,大体就是像我所写的那样。
居住在大淖附近的人,看了我的小说,都说“写得很像”
。
当然,我多少把它美化了一点。
比如大淖的东边有许多粪缸(巧云家的门外就有一口很大的粪缸),我写它干什么呢?我这样美化一下,我的家乡人是同意的。
我并没有有闻必录,是有所选择的。
大淖岸上有一块比通常的碾盘还要大得多的扁圆石头,人们说是“星”
—陨石,以与故事无关,我也割爱了(去年回乡,这个“星”
已经不知搬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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