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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怪异产生的快乐往往并不正确,不过却也并不卑鄙或堕落。
假定先获得其它更高级的特征,如果艺术家使用的手段让我们闻所未闻,或者以为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那么这将大大加深我们对艺术家博学的印象。
比如,让我们将安特卫普美术馆中的“博士敬拜”
中左下角牛头的画法和达利奇美术馆收藏的伯格姆风景画作第132号的画法进行比较。
鲁本斯首先在画布上画了一条细细的带点灰色的棕色线条,透明而匀称,和浅色护墙板的颜色相似;画笔横向运动的痕迹非常明显,倘若不是透明的话,会被看作是对木材的模仿。
在此基础上,尽管头颅巨大,但是眼睛、鼻孔和面颊仅仅用了三四笔,粗糙的棕色笔划就跃然布上。
然后是背景,厚重敦实,温暖洁白,在头的四周突起,把头留在昏暗的凹雕之中。
最后,在前额和鼻子上用非常冷的蓝白色潦草地画了五条细线,于是整个头像就完成了。
从距离画布一码远的地方看,头像看上去的确是透明的——一个稀薄、遥远、毫无意义的影子;另一方面,背景看上去却敦实、突起、如在目前。
倘若距离适当(离开十到十二码,整幅画就都能看得清楚),它就成了一个完整、丰富、实实在在、活生生的突起的动物的头,而背景则退缩到了后边。
我们在欣赏通过如此奇怪的手段产生如此效果时,所获得的快乐决不能称之为渺小或者卑微。
另一方面,伯格姆却首先画出极其细腻的透明背景,而后在背景上把牛头画成明亮的白色,连一簇簇不同的毛都从画布上突起来。
尽管结果同样成功,但是这种画法却没有惊奇,没有太多的快乐;当我们往后退时,我们发现牛头像远处的一盏灯笼那么耀眼,而不是看上去实实在在或者近在眼前,这样我们原来所拥有的那点快乐也就**然无存了。
然而怪异却不能被看作是一种合法的快乐源泉。
这意味着,凡是对实现目标最有利的,也总应该是最令人愉快的;凡是对实现目标最有利的,只有对无知的旁观者来说才是怪异的。
所以,这种快乐是非法的,因为它暗示并且要求感受到这种快乐的人对艺术无知。
实现过程中合法的快乐源泉是真理、简朴、神秘、不足、果断和速度。
不过请注意,在这些快乐源泉中,其中一些与其它源泉格格不入,比如神秘和不足,因此不能够高度统一起来。
既然晓得手段不足,那么也必然晓得不足的是哪些。
前三者是实现过程的伟大特征,后三者是诱人特征,因为力量概念主要体现在后三者上。
通过前三者,注意力被从手段转移到结果上;通过后三者,则从结果转移到手段上。
要想看到某一实现过程迅速或者非常果断,那么我们必须必须把视线从创作过程移开,在欺骗中寻找;我们必须更多地考虑调色板而不是图画,但是简朴和神秘却迫使大脑离开手段而注意概念。
这样就会导致危险,那就是过于偏爱与后三种特征有关的力量感。
尽管只要力量感和其它特征不矛盾,它们的出现总是最受欢迎;尽管失去力量感总是很痛苦,很错误,但是为了力量感而牺牲更高级的特征的话,我们就大错特错。
伯格姆和萨尔维特·罗萨就是很好的例子,他们的错误就在于过多偏爱力量感,结果喧宾夺主,本末倒置。
在艺术家的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就是一种意图,为果断和速度而牺牲真理和简朴[49],培养那些唾手可得而又哗众取宠的特点,而另一方面,开始时被牺牲了的真理压根就得不到大多数旁观者的欣赏,艺术家也觉得真理难以把握,辛辛苦苦却得不到回报,无怪乎要放弃努力了。
但是一旦抵挡不住**,其结果就是致命的;堕落一旦开始,就必然堕落到底!
我可以举一个著名现代艺术家作为例子——他也曾是个笔力万钧、前程似锦的人,如今却成为一个耀眼的例子,告诫人们这条路线的危险。
他作画速度异常迅速,并因此受到过度欢迎,受此误导,他为速度牺牲了一切,先是牺牲了精确,而后牺牲了真理,再后牺牲了与真理形影不离的美。
起初仅仅是对大自然的忽视,最终却变成了与大自然对立;起初手法上的一切优点都成了最糟糕的缺点,最诱人的缺点——毫无根据的果断,毫无目标的快捷。
以上就是力量概念可能危及、**艺术家的主要方式——为批评家提供了一个虚假的标准。
不过我们也不难发现,我们之所以误入歧途,其实都是因为我们选择了战胜某个明显的小困难,而不是某个隐藏的大困难。
只要我们时刻牢记对力量的感觉和估算之间的差别,(不管是指艺术的现实过程还是其它特点),无论是在哪一种哪一级的艺术中,都将会发现力量概念是一种正确高尚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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