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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校读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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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诗》一书编得最草率,其间错误百出,几乎触目皆是。
比方将甲诗混入乙集中,便是一个常见的例子。
这种例子由已被发现的推测起来,未被发现的想必还有不少。
最好能寻出若干构成错误的公式来,凭着公式去检验全书,问题便容易解决得多了。
以下是我所拟定的公式之一种:
甲集附载乙诗,其题下的署名并入题中,因而误为甲诗。
唐人诗集中,凡遇有与旁人唱和的题,往往将那人的诗也收入集中,附在本诗的前面或后面。
例如(一)《昌黎先生集·月蚀诗效玉川子作》的前面,便载有卢仝的原作《月蚀诗》;(二)《窦氏联珠集·奉寄辰州房使君郎中》的后面,也附有房复孺的《酬窦大闲居见寄》。
它们的标题与署名的款式如下:
(一)月蚀诗 卢仝
(二)酬窦大闲居见寄 辰州刺史房复孺
这种款式,一碰到粗疏或无知识的钞胥手里,而变成:
(一)月蚀诗卢仝
(二)酬窦大闲居见寄辰州刺史房复孺
是极可能的。
署名既躲入题中,变成题的一部分,在形式上(一)便当然地变成韩愈的诗;(二)便变成窦常的诗了。
但是实际上“《月蚀诗卢仝》”
或“《酬窦大闲居见寄辰州刺史房复孺》”
都讲不通,所以写录时纵会发生这种混乱,稍有知识的读者定会马上察觉而加以纠正。
假如在另一种情形之下,把作者的名衔提上、并入题中,而不幸读起来仍旧通顺,那就危险了。
这类不幸的事件,就我所注意到的,现在已经有了五起。
分别说明之如下。
(一)钱起诗误入王维集一例
下诗见《全唐诗》卷五第十五页[1]王维集,依原式录之。
留别钱起[《英华》题云“晚归蓝田酬中书常舍人赠别”
,或作钱起诗题云:晚归蓝田酬王给事“赠别”
(二字从本书《钱起集》补)]
卑栖却得性,每与白云归。
徇禄仍怀桔,看山免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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