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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门是要去吃晚饭。
吃过饭,他将做一次长散步,然后回到出版社,回到阁楼上。
小说家定居在出版社。
很多很多年之前,小说家向出版社要下一间办公室。
在拥有办公室之前,他曾经在这里出版过处女作,一本畅销书。
在出版这本书之前,谁都不看好这本书,谁也都不看好他这个人。
负责他的编辑不咸不淡地对付他,因为像他这种作者多的是,没理由对他特别期许。
但是这本书的命运好。
它不温不火地销售了半年多,突然契合上一个社会话题而走红,库存一销而光,马上加印了又加印。
小说家受邀上过几回访谈节目,给人谈不上好坏的极其飘忽的印象,不过这不重要。
紧跟着,他的小说卖出电影版权,在三流电影导演的口中,他的才华要比他本人承认得多。
电影拍得平平,可又确实带动新一波销量,将小说家推上畅销书作者的榜单上游。
小说家趁着余勇,出版第二本书,销量为畅销书的七分之一,不够好,但也说得过去。
他就是在写第三本书时,请求签下他的社长暂时提供他一小块写作的地方。
社长不是拘泥条规的人,爱交朋友。
小说家在那时具备当朋友的资格了,他们讨论过,在新书完成后,三本书要做成会引起关注、赢得奖项并卖得动的三部曲套装出售,尽管它们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但一个恰当的命名会掩饰问题。
小说家创新地建议,房租可以和新书预订金相互抵销,社长同意了。
“在出版社写作,一定是很好的。”
社长举出上一代八个名作家的名字,“……像他们。
以前的作家都是出版社的好朋友,双方超越了金钱往来的关系,作家常和要好的编辑走动、交流,得到好的建议,写出好书。”
“是啊。”
小说家说。
他不太想讲人际关系,主要诉说他的租房初衷,“早晨九点来,晚上五点走,每天不受打扰,有规律地写作。
我想试一试这样的生活。”
社长赞同:“那一定是很好的。
写书没有别的法子,写一百个一百字才有一万字,写二十个一万字才有二十万字,如此才成为一本书。
与其说作家掏出了二十万字的天赋,不如说进行了二十万字有效的工作。
作家需要好好工作。”
小说家说:“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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