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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灵苦恼:“我不想他喜欢我,大家这么说我觉得好丢脸。”
叶时音愣了愣。
这个时期到小学的女孩子对喜欢这件事往往会排斥,因为同龄的大家都不懂,会嘲笑、会孤立,觉得你被喜欢是你的错,而不是主动喜欢那方的错。
但喜欢和被喜欢都没有错,喜欢本身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她觉得有必要把正确的思想传输一下:“鳌灵啊,喜欢和被人喜欢本身都没错,喜欢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你不用觉得丢脸哦。
你只要问问你自己,你喜欢他吗?如果你不喜欢,那就告诉他,不要再跟着你了,你们可以当好朋友。”
鳌灵:“可是姐姐,什么是喜欢?”
这可把她问倒了,她要怎么跟一个五六岁的小朋友解释喜欢这件事呢?想了好一会,她才答:“喜欢就是看到他就会很开心,想要靠近他、对他好吧。
大概是这样,因为我也没喜欢过。”
鳌灵:“那你怎么知道呀?”
叶时音摸摸鼻子:“小说里都这么写来着。”
鳌灵信了,小脑袋瓜思索了一番,道:“那我不喜欢他,明天就去跟他说清楚,我想和他当朋友,让他不要再跟着我了。”
叶时音笑起来:“好样的,不过要好好说哦,不然他会伤心。”
两个人击了个掌,友谊更进一步。
叶时音被拍的手掌发疼,鳌灵眼睛亮亮对叶时音道:“可是我确定我很喜欢你,小叶姐姐,总感觉你特别亲切。”
门外的重明无意间偷听到这番关于喜欢的言论,也认真琢磨起来。
说真的,他这个几千年的单身狗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喜欢就是想看到她、靠近她、对他好是吗?重明在心里琢磨,又看了一眼小音楼暖暖的灯光,一边抬脚往回走。
原本是想来道别的,既然有人在,那就算了。
回去的路上碰到有小妖怪在爬树,那树有十层楼那么高,小妖怪才爬到两米高,见到重明打了声招呼,那小奶音喘喘的。
重明还在思考叶时音的话,敷衍地对他招了招手,又鼓励道:“爬上去没问题的,加油。”
小妖怪受到鼓励,一口气往上爬了五六米,体力不支掉了下来,“砰”
的一声。
重明听到声音,回头看,小妖怪在哭,他也没走回去,只是又鼓励:“死不了,继续努力啊。”
说完回身就走。
月光照在他身上,映出好看的面容,投下高大的影子。
他有一副好皮囊,妖界喜欢他的人不在少数,更何况他和奉崖的关系这么好。
但重明家族在妖界的地位不高,父母从小给他灌输的就是要提高修为、争权夺势的思想,后来知道他和奉崖的关系后,重明家族在妖界狐假虎威,弄出了许多笑话。
重明就自己跑了出来,跟奉崖一起创立山海幼儿园。
只一点,他厌烦什么权势,只爱钱财。
而一心求财的结果就是,他这棵铁树就没开过花。
因而刚才炸然听到“喜欢”
这种言论,产生了新奇的探索欲。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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