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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你的钱,我来还!”
何为电影之魂?
众说纷纭。
摄影说来自光影之交会,编剧说来自跌宕之离合,演员说来自人物之悲欢。
导演说我导演就是灵魂!
而对此刻的我来说,应是:我兜里的钱。
也是我仅有的筹码。
时间回到三日前。
那一夜,我用兜里的钱,还掉了拉玛哥马戏团的半年工资。
他们对我千恩万谢,两只高冷孔雀,还月夜对我开屏。
他放掉了我的“叔叔”
雷玛斯。
罗小姐答应为我们保密。
我与新认的叔叔雷玛斯,便一同走在那乍浦路上。
晚风吹送,分外迷人。
我说个笑话,我叔前仰后合;我编个段子,我叔拍手叫好。
通往电影的路上,我们相爱相亲,甘之如饴!
时间回到两日前。
那一日,拉玛哥的马戏团,搬进了一处有畜栏的大宅。
小象小猴,机灵可爱。
临走时,他带着马戏团的大象豹子,一路把我送到江边。
行人纷纷侧目,我只觉太阳强烈,而水波温柔。
傍晚,雷玛斯微笑着,请我在江边雅座喝咖啡。
他刮了胡子、换了衣裳,脸上是西方人的五官,与东方人的神韵。
他混血的容貌如此顺眼,以至于他拿出那一大摞欠条时,我竟忍住了脾气。
五花八门的欠条,在江边的阳光下,仿佛无数只蝴蝶,让我眩晕:房租、水电、人工、装修……虽然我很想知道,虹口戏院那几张芦席几块铁皮,还有那许许多多条木头板凳,算哪门子的装修?
但付掉的钱能让我入股,让我成为雷玛斯的合伙人。
江风如诗、夕阳似梦。
我微笑着付掉了钱,并与他签下一纸合约:
从这一刻起——
我正式成为了虹口戏院的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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