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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似血,将整个军营染成一片火红。
许临书冷不丁从粮车后探出头来,发梢上还粘着些许草屑,一脸兴奋地说道:“二哥,你猜怎么着?昨儿陆三哥把那个老匹夫的貂绒大氅扒了,裹在发热的小马驹身上啦!”
说着,他还模仿起太医尖细的嗓音,学得惟妙惟肖:“‘这可是千金难买的关外雪貂啊!
’——结果你猜陆三哥怎么回的?‘畜生都比你们知冷暖!
这几个老家伙一路上弱不禁风的,也就比长宁和宋小姐强那么一丁点儿,可把我和陆三哥烦死了。
’”
广陵王身着玄甲,身姿挺拔地立在辕门处,目光望向医棚里那星星点点、此起彼伏的火把。
恍惚间,某个瞬间,他仿佛又看到那个被战马踩碎肋骨的少年,在满是砂砾的地上,用鲜血写下“不悔”
二字时的模样。
夜风轻轻拂过,卷起他剑柄上那半旧的平安符,露出里面已然褪色的青丝,那是去年清明,阵亡将士家眷系在他剑穗上的百家结,承载着无尽的思念与敬意。
陆珩瞧完这一出好戏,意犹未尽,忽然用刀尖挑起许临书腰间的酒囊,挑眉问道:“长宁和宋婉瑜呢?可别告诉我,那两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被风沙给埋了。”
许临书连忙夺回酒囊,动作间,袖口露出半块桂花糖。
他毫不在意地抬脚将糖块碾碎,惊起几只正在啄食的沙雀,满不在乎地回道:“我让崔致远去安排她们了。”
顿了顿,又补充道:“宋家还跟来个叫罗锐的侍卫,他那腰刀比陆三哥的还长出三寸呢,听说能单手撂倒西羌的战马。”
“既然是宋婉瑜的人,就管好自己的刀。”
陆珩冷笑一声,玄铁护腕透着一股肃杀之气。
他忽然眯起眼,望向辕门方向——只见崔致远正领着两个裹着粗布斗篷的身影穿过校场,狂风呼啸,猛地掀起斗篷下摆,露出半截沾满泥浆的蹙金绣裙。
长宁和宋婉瑜初到军营时,那模样狼狈得不成样子。
她们二人自出生起,养尊处优,何时这般失态过?本以为自己做足了心理准备,却还是高估了自己对军营艰苦环境的适应能力。
许临书一见到崔致远,就像见到救星一般,立刻把这两个“烫手山芋”
丢给了他。
他心里清楚,崔致远心思细腻,必定能将她们安排妥当。
长宁此番前来,一是挂念二哥萧翌,二是想见崔致远。
她自幼便对崔家中郎将芳心暗许,满心欢喜奔赴而来,却不想自己如此灰头土脸、丑陋的模样,竟被心上人瞧了去,心里又气又急,恨不能立刻找个地方好好梳洗打扮一番,恢复往日的明艳动人。
宋婉瑜的心思与她相仿,身为世家贵女,这般狼狈实在有失体面。
崔致远也是无奈,思来想去,实在没别的办法,只能先向沈冰洁求助。
毕竟军营里大多是男子,虽说张亦琦和王妈妈也是女子,可她们住在厨营,虽说干净整洁,但当朝公主与首辅千金身份尊贵,恐怕难以忍受那里的环境。
思来想去,唯有沈冰洁单独居住的帐篷,能勉强供她们落脚。
长宁紧紧攥着兜帽边缘,可细碎的沙粒还是顺着缝隙钻进了她精心养护的云鬓。
当崔致远掀开沈冰洁营帐的灰布帘时,她终于在铜镜里看清了自己的倒影:面纱上黄沙与泪痕混在一起,糊成了一层泥壳,额角还粘着一根草屑,模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崔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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