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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见书正拿着馒头还要跟照野对峙,不远处城墙小门边却传来了一声嘹亮悠长的口哨声。
沈窈的目光也被吸引过去,只瞧几丈远小土坡上,不知何时站了俩人,站在前面的背手而立,身后的人则怀抱一盖着布的木箱。
为首的少年名为庄恭吉,隔壁洛城做织锦起家的富商,庄家的小儿子,与程见书同岁。
细长凤眼,身着土黄色的长衫,长得倒是有几分精明气,但,实则不然。
“庄恭吉!
原来是你这个孙子!”
程见书化成灰都能认出这个人来。
程见书家是做成衣坊生意的,一开始他爷爷那一辈都是自己织布再自己缝衣,但自从程字白接手后,便直接解散了织布的作坊,改订进成品布匹加工制衣,不仅更加省时省力还出货快了不知几倍,也就是那些年,程家摇身变成了金陵城仅此于沈家之下的大户。
而最先与程家合作的布匹织坊铺子,便是洛城的庄家,也就是庄恭吉他爹,庄杨。
两家有了生意来往,自然就避免不了人情交涉,而程见书和庄恭吉的梁子,早就在七八年前就结下的。
那年程见书七岁,程字白本着儿子大了也该带他出去见见世面了,于是就在去洛城时,也一并将他带了上,在庄家宅子小住了几日。
大人们忙着商讨要事,便叫两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在一块玩,说来也怪,分明从来未见过的两个孩子,突然一起玩起来却特别的合拍,你追我跑,捉虫上树,后来还满庄家府邸作妖闯祸,气得大人都拿他们没招,揍是都没少挨,但二人的关系却越发的好。
甚至都趁着大人睡着了,去庄家竹林来了个竹林二结义,程见书比庄恭吉大一月,所以叫程大哥,庄恭吉则是庄二弟,两人见面便这样互称。
但直到,两人在洛城一处废旧的破屋里发现了一本名字叫《火阳神功传》的武侠连环画册后,两人一起看完因为书中各自所喜欢的流派是对家,而打了个头破血流,从此关系破裂。
本来都以为随着年龄渐长,两个孩子就很快会和好,所以程家和庄家也都没有过多去干涉,谁知二人偏偏都是倔驴脾气,这么多年过去了,不仅关系没有缓和,还演变成了见面就互相嘲讽的局面。
为此沈窈也颇是无语,就这样小心眼的两个人,为那么点小事吵到现在,以后程家和庄家岂不是迟早完蛋。
按照以往来看,现在程见书骂了他孙子,庄恭吉下一句肯定是要也回一句我是你爷爷的,但是今天他并不是来找程见书对骂,是专门来找程见书来炫耀他的新宝贝——打狗棍的,谁知刚进金陵城就碰上了,正好,也不用他再去找了。
“你瞧这是什么!”
庄恭吉这才将背在身后的手拿了出来,程见书离得并不远,赫然就看到了那根约莫有半个人高的木杖,像是个加长的擀面杖,岁月将它打磨得通体油光蹭亮,看不出来是做什么用的,但一瞧确实是拿着很趁手的武器,而且还是个老物件。
“这不是我家.”
走出去几步的陈伯言也回头看到了那根木杖,话刚说出半句却又想起什么似的,生生憋了回去。
特别是沈窈看了他一眼后,他更是扭头就走,没片刻就拐过街头没了影子。
“你从哪弄的这好东西?给本少爷也瞧瞧。”
这东西看起来比他家里那把木剑要帅气多了,程见书也一时忘了砸头之仇,走上前就跟庄恭吉伸手。
谁会对一根趁手的木棍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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