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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提高起我的速度来:“我们需要换个目的地,否则会被更快地追上!”
“我知道。”
罗根回答我,将东西一股脑地装到车上,也不管会不会有损害了,“我们去西尔达。”
我挑眉:“真的去那里?”
我有疑问是因为罗根才刚对劳拉说过不去,他很少改变想法。
罗根解释道:“还有其他人也在那里……劳拉说她的同伴肯定都去了哪儿。”
“既然有机会,那就带上更多的人。
本来人就不多了。”
而后我又帮助查尔斯和卡利班上了车,主要是帮查尔斯,因为卡利班只要做好防护工作行动就没有问题。
而查尔斯虽然可以行走但却不能快走,现在没有足够的时间消耗。
你知道的,治疗技能毕竟是个技能,它也需要个作用过程。
我们勉强可以逃跑的时候那些人的车已经开到了铁丝网附近。
透过车窗都能看见那些人丑恶的脸。
“我需要一把手枪。”
我对罗根说。
罗根没有回头看我,而是直接说:“后座的椅背后面。”
我伸手去摸,果然摸到了一把。
枪对我来说有些大,但能用就行,条件艰苦没地方要求太多。
车被罗根开得飞快,但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很难平常穿过,如果我们要逃出去的话势必要经历一番苦战。
我不想经历苦战,于是我决定再做些什么。
我举起枪,瞄准对方车的轮胎。
轮胎在我眼里被拆解成了无数部分,我轻松地找到了薄弱之处,掐好秒数打爆了它。
在运动中对同样运动的物体射击是很难的,更何况目标物还很小,但是我做到了。
这已经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动作,要说我做过那些任务获得的技能最有用的是什么,我肯定会回答枪法,没有之一。
我已经从枪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听到枪声还可能以为谁家在放鞭炮,变成点射小能手。
需要承认,环境能很大的改变一个人,我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做哥谭任务时学来的,在那之后的任务陡然轻松。
咳,这话不客套,但民风淳朴哥谭市嘛,你总要学会融入的。
正常任务中哥谭算是最高难度了。
而这也是我认为我能完成暮狼寻乡任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显然,我预估错误,暮狼寻乡并不是什么正常任务。
我给枪里留了一颗子弹,毕竟在暂时找不到其它武器的情况下还是给自己留有余地。
所以我只打爆了三个车的轮胎,还差一个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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