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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金溟控制住想冲上去贴贴的冲动,贴心地安慰道:“我就在附近,不会走远的。”
淦。
白鹰低下头,继续梳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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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应该是初春时节,整个丛林里除了冬青植物,绿意不算多,没有什么可供果腹的大果子。
不过金溟白天找水时留了意,很快便找到一丛挂满浆果的灌木。
虽不如秋季果实累累,但春天也有春天的吃食,浆果类正饱满葳蕤。
这是一种类似蓝莓的浆果,大概率是无毒的。
长得饱满肥嫩,看着就可口。
不过金溟白天见到时背着白鹰,还要不时拿爪子刨大蓟,实在腾不出手来采摘,只能先记住了位置和果子的样貌。
此刻他就着余晖仔细辨认,看到不少浆果串在他离开后有了啄咬的痕迹。
那些挑食的小东西,只捡肥嫩的地方啄。
一颗浆果被啄得千疮百孔,又不肯好好吃完,残躯仍旧挂在枝条上。
金溟在附近转了一圈,靠着灵敏的鸟类嗅觉也没找到那些奢靡浪费的小动物尸体,这才完全放了心。
这果子既然有动物吃,也没吃出卫生安全问题,正可以用来当今天的晚餐。
就当吃顿减脂餐吧,夜晚的丛林太危险,明天天亮了再去找正儿八经的食物。
他一面用尖喙把浆果一串串折下来,一面不得不感叹鹰不愧是食物链顶端的猛禽,生存能力简直max。
除了视力超群,嗅觉也灵敏不输于狗鼻子。
造物主在创造鹰的时候,一定是“加满”
,“加满”
,“技能点全加满”
。
这简直就是开挂生物,别的动物赖以生存的保命技能在鹰这里就是锦上添花可有可无而已。
理论知识上说鸟的大脑里存在体积占比不小的嗅球,如今金溟亲自做了鸟,才知这嗅觉到底有多发达。
那瀑布还离得远,他就先闻到了空气中水的味道。
这让他在举目荒凉的丛林里几乎没走什么冤枉路,静下心来认真闻一闻,便笔直地找到了瀑布水潭。
这也许是金溟自己开发出来的技能使用方法,因为大概有史以来也没有一只鹰是靠嗅觉来为自己绘制地图的。
不认路的话,飞起来看看不就行了。
金溟自觉已经熟悉了翅膀的使用,除了没有手指头,和人的胳膊也没什么两样,还更宽更大更有力。
翅膀一兜,就是一个便携式的购物筐。
金溟采了满满一翅膀的浆果,才哼着小曲儿踏着余晖回到瀑布。
“采蘑菇的小姑娘……”
金溟觉得这歌词儿不太应景,略一沉吟,改口道,“采浆果的大·黑·鹰……”
“哎,你怎么又掉水里了。”
金溟刚钻进山洞,便看到白鹰已经从水潭边整个泡进水潭里,正伸着一只雪白的大翅膀往岸上爬。
他赶忙把浆果扔在一角,颠着两条毛大腿跑到潭边,尖喙加翅膀一顿猛操作,要把白鹰捞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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