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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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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自小一块儿学习,万平安一是占了大了四岁的便宜,二是脑子确实比詹木宝灵活一些,所以无论学什么,基本都是万平安学得比詹木宝好。

也亏得詹木宝从来没妒忌过,还真心实意觉得自己有这么一个学什么都快的表哥,心里始终非常骄傲。

不过,说万平安确实学得好吧,这又不尽然。

他就像是万商当年念书时坐在班级后排的某些男生,看上去嘛,一个个都很聪明,老师很喜欢他们,同学也很喜欢他们,然后在杂七杂八的事情上,没有人比他们更灵活了。

但是,说到正经的语数外的成绩,那又不行了,每次考试都是班级倒数。

万平安虽然不至于倒数,瞧着也是十分机灵,但只说一点,他都这个年纪了,连童生试都没考出来(也没打算考),说明在正经的学习举业方面,他确实不成啊。

不过,万平安九岁那年,正好在山上偷瞄到猎户怎么下得陷阱,瞄了两次就学会了,后来一个月里总能被他逮到三五只野鸡,直到把附近的野鸡抓得举族搬家;十三岁那年,他在去县城的路上看到了一架大水车,回家后费不少功夫,真被他仿制出一架小的。

不过,毕竟他只是看过大水车,没上手拆解过,小水车造出来后发现没有实用价值,想要改善又不得其法,最后就送给詹木宝当玩具了,把小木宝美得不行。

还有当年在村里,万平安领着一帮年纪差不多的小子,把地里新鲜的菜拾掇出来——因为菜很多,家家户户吃不完,一般都是弄成菜干,到了冬天再吃——用稻草一捆捆扎好,然后送到县里去卖。

也不贪心,那么一大捆才卖一个铜板。

对乡下孩子来说,手里有一个铜板都是不可思议的,这就导致万平安在年轻一辈中人缘特别好。

而因为万平安人缘好,詹木宝这个小尾巴自然会跟着享福。

要是谁在山里摘到了成熟的野果子,难得里面有比较甜的,总会分一两个给詹木宝,叫小尾巴甜甜嘴。

这叫詹木宝如何能不崇拜表哥?

也就是万平安如今离开家乡了,若不然由着他在老家继续待下去,等到他中老年时,说不定能被选成宗老、族长一类的。

但万平安并不知道侯爷表弟是如何看重自己的。

关于未来的生活,其实万平安已经有了初步的打算。

虽然姑姑成了侯府太夫人,但也不能趴在姑姑身上吸血,是不是?他就想找些靠谱的方法去赚上点银子,然后慢慢给家里添置田地,一年添它个多少亩,什么时候有个几百亩了,他就安安心心地窝在乡下当他的小地主。

有姑姑的面子,小吏来收税绝不敢多收;商人来收粮绝不敢压价;雇人来种地,也不敢欺主。

这日子不是挺好?

所以,听说表弟让他学律法,万平安第一反应就是摇头:“不学!

我又不去衙门里做官,也不像你似的,成了侯爷后难免要和许多人打交道。

我学那些个干什么!”

詹木宝如遭雷击。

表哥怎么会不想学呢?表哥应该高高兴兴应下才对啊。

他疑心自己听错了,追着说:“学嘛!

又不麻烦,我自己也要学的。”

“要不然等我什么时候生出儿子来了,让我儿子跟着你学?”

万平安有些无奈。

詹木宝:“……”

怎么回事,我心目中那个好聪明好会学习的表哥哪里去了!

万苟把头撇向一边,不叫俩孩子看见他脸上的表情,忍笑忍得相当辛苦。

他这个做家长的,当然知道万平安的本性和詹木宝心中那个“绝世好哥哥”

是存在偏差的。

以前万平安凡事都会抢在詹木宝前面出头,是觉得詹木宝是笨弟弟,他有责任保护弟弟;但现在弟弟成了侯爷,弟弟保护他都绰绰有余了,还不许他懒散一下吗?

终于到了侯府,詹木宝亲自把舅舅和表哥送去了早早为他们安排好的院子里。

热水早就准备好了,万苟和万平安先去洗漱;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后,热气腾腾的汤面就端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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