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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拉开仆步,身子压低向后,这是长枪準备攻击厮杀的起始姿势。
李奉恕一转锄头,木柄的铁锄忽然像乘风的游龙直直刺过来。
刀是百兵之胆,大开大合平拼的就是悍不畏死。
枪是百兵之祖,最原始的士兵的武器,只是为了厮杀而生。
李奉恕会的招式并不多。
总共几招,他每天每天偷着练习,基本功无人能敌。
而且他有一个秘密,一个平淡的秘密:
他几乎像是话本小说里的传奇,力大无穷,永不疲怠。
李奉恕记事起就发现,自己周围的东西都无比脆弱。
茶杯,木椅,还有人。
他的亲娘一直在训练他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并且告诉他,不要轻易表现出来。
没有人知道他的力量到底是哪里来的。
或许是太祖。
那个戎马一生,到死都拔山扛鼎的遥远的老头子,还有这个老头子篡位的四儿子,太宗,生于战场,马革裹尸。
太祖太宗的力量被人描述过,永远精力过人永远不知疲倦,“力举千钧”
。
这个词有可能会被理解为写书的人拍的一记马屁。
但万一,这四个字,是事实呢。
周烈很快被李奉恕的力量震惊了。
军中鲜有能和他对招拆招走上四十回的,因为他力太大。
但现在,他握了握被刀上的后座力震麻的手,经验告诉他不能再撑下去,再下去拇指和腕骨有可能骨裂。
李奉恕站立,收了锄头,扔在地上:“很久没打得这麽痛快了。
你是我见过的最耐揍的了。”
周烈道:“……谢谢。”
王修靠着月亮门笑道:“打得精彩,就是钢刀砍铁锄,声音太牙酸。”
李奉恕吓了一跳:“你什麽时候来的?”
王修指指跨院外,可怜鲁王府的仆人惊恐地挤在一起,像一群受惊的无辜的鸡,瞪着眼睛看李奉恕。
“你俩万一谁死了,我帮剩下那个一起毁尸灭迹。”
李奉恕活动活动手腕。
他的手腕子也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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